蔣大為因“桃花債”被勒索110萬:反告其勒索,讓對方吃了5年牢飯
迫於無奈的蔣大為只得回國接受審訊,不過用他的話說:我和姚曼並不存在實質意義上的關係,而且她以這個為由向我敲詐勒索,已然構成犯罪[…]
閱讀全文迫於無奈的蔣大為只得回國接受審訊,不過用他的話說:我和姚曼並不存在實質意義上的關係,而且她以這個為由向我敲詐勒索,已然構成犯罪[…]
閱讀全文2010年,一位自稱是姚曼的女人,在網上控訴蔣大為:“我是蔣大為的情人和經濟人,我曾借他90萬,還打了欠條,現在他卻消失不見[…]
閱讀全文有一日,蔣大為對妻子說:“我要繼續去演出,多賺些錢,給女兒買一套房子陪嫁,不然我心裡總是不安[…]
閱讀全文後來為了女兒的學業,2001年,蔣大為和妻子張佩君做出了一個重要的決定——移居加拿大[…]
閱讀全文”蔣大為嚇壞了,但身處娛樂圈多年的他,多少也算老油條,他動了動手腳,簽下自己的名字等到姚曼一行人走後,蔣大為立馬把姚曼告上法庭,而原本胸有成竹的姚曼,卻在開啟欠條的那一瞬間,大吃一驚,直接當場洩了氣[…]
閱讀全文其實當時張佩君已經被蔣大為深深吸引了,但是兩個人都將感情藏在心底[…]
閱讀全文要說蔣大為的事業,在當時也是發展的蒸蒸日上,但為了女兒他還是放棄了自己的事業[…]
閱讀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