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度上海臨港新片區支援產教融合發展專項資金的通知

2021年度上海臨港新片區支援產教融合發展專項資金的通知

為加快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臨港新片區(以下簡稱“臨港新片區”)國家產教融合試點城市建設,根據《臨港新片區關於支援產教融合發展的若干政策意見》的有關規定,現就開展2021年度臨港新片區產教融合發展支援專案申報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支援範圍

1。支援產業人才培養,鼓勵各類主體圍繞臨港新片區人才需求開展產業人才培訓、培養,以獲取相關職業資格證書或技能證書。

2。支援資源要素活力釋放,充分激發企業、學校、專業機構等主體的積極性,促進各類產教資源要素高效流動,營造開放共享的氛圍。

3。支援產教融合生態營造,提升市場主體參與力度,發揮引領帶動作用,推動模式創新、能級提升和協同發展。

二、申報條件

支援物件需符合以下條件:

1。申報專案符合《2021年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臨港新片區支援產教融合發展專項資金申報指南》;

2。專案實際所在地位於臨港新片區產城融合區;專案申報主體原則上滿足登記註冊地、實際經營地和財稅戶管地在臨港新片區;

3。申報單位執行管理規範、經營狀態正常、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法人治理結構規範、財務管理制度健全、信用記錄良好、無違法違規行為;

4。專案須已完成,且完成時間或完成後取得的資質等成果統計時間為2020年11月09日至2021年11月09日。其中,職業技能培訓證書補貼類資質,統計時間為2019年8月20日至2021年11月09日。

三、工作流程

(一)申報時間

2021年11月10日-19日

(二)申報途徑

申報單位可透過公共郵箱下載本通知和相關附件,填寫完成後,應A4紙列印《申請表》,同其他支撐材料一起於左側膠裝成冊一式兩份,書面材料封面蓋申報單位公章,右側加蓋騎縫章。請於申報截止日前報送至臨港新片區管委會發展改革處。(地址:上海市浦東新區申港大道200號綜合樓317室,郵編:201306,聯絡人:潘景)過期不予受理,材料不退還。

申報時須同時提交電子版材料一套,與書面材料內容一致,包含《申請表》word或excel版、PDF蓋章版,以及其他材料PDF蓋章版(單頁材料蓋公章,多頁材料加蓋騎縫章,圖文清晰可辨)。

(三)評審方式

申報專案經過預審、初審、複審等環節,管委會組織專家或委託第三方專業機構對專案進行評審。評審採取材料稽核、會議評審、現場考察等方式。

(四)結果公示

評審結果在管委會相關網站進行公示,公示時間不少於5個工作日。

(五)資金撥付

公示無異議後,管委會相關部門按程式落實專項資金撥付工作,並會同審計部門對專項資金使用情況進行監督管理。

(六)監督管理

臨港新片區管委會從未委託任何機構或個人代理專案申報事宜,管委會將嚴格按照有關標準和程式受理申請,不收取任何費用。如有任何機構或個人假借管委會或管委會工作人員名義向申報企業、單位收取費用的,請向管委會舉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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