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譚談交通》出鏡人起訴電視臺,譚喬發聲

極目新聞記者 劉毅 曾凌軻

實習生 龔鎮宇

已停播多年的交通普法類節目《譚談交通》,連續引發了新的糾紛。7月10日,《譚談交通》前主持人譚喬被曝節目影片已下線,自己還被版權方投訴,未來或面臨賠償和牢獄之災。7月19日,一位曾經參與節目的市民起訴節目製作方成都電視臺,理由是侵犯了他的肖像權。目前,成都市成華區法院已經接受了訴訟材料。

譚喬對極目新聞記者表示,他不知道是哪一位出鏡人起訴了電視臺。有律師表示,節目參與者可起訴其他營利平臺索賠。

節目出鏡者起訴電視臺

代理這起訴訟的是浙江澤大律師事務所合夥人律師周杰,他將《民事起訴狀》公佈在了自己的短影片平臺號中。

在這份《民事起訴狀》中原告稱,2009年冬,原告因交通違法被警官譚喬在街頭髮現,譚喬警官將他攔停並進行了現場查處。在譚喬執法過程中,被告成都廣播電視臺進行了全程拍攝。此後,未經原告本人同意,被告將該影片放到《譚談交通》節目上向公眾進行傳播。由原告深刻認識到自己的錯誤,且以為該節目是一檔由公安機關主導的公益普法節目,因此原告當時未對成都市廣播電視臺的傳播行為提出異議。

2022年,原告發現成都電視臺以第三人侵犯其著作權為由,委託成都遊術文化傳播有限公司對外就《譚談交通》節目進行維權,並向第三方提出索賠。原告據此認為,被告製作、傳播《譚談交通》是基於營利目的。在瞭解被告真實目的的情況下,原告不同意被告製作、傳播含其肖像畫面的圖片。

周杰律師在接受媒體採訪時曾表示,近日,有數名上過《譚談交通》節目的被採訪市民透過社交媒體等渠道聯絡到他,諮詢關於肖像權侵權的相關事宜。其中,一名在節目中出鏡的被採訪者正式委託他對成都電視臺提起訴訟。法院在7月19日接受他們遞交的訴訟材料,按照規定將於七天內作出是否立案的決定。原告訴訟請求中,除要求被告停止侵權、賠禮道歉外,還暫主張被告賠償損失1元。

譚喬本人7月23日對極目新聞記者表示,關於《譚談交通》前段時間引發的爭議,他和電視臺已經進行了接觸和溝通,目前正在積極處理。非常感謝很多熱心的法律界人士和市民朋友們的關注,但對於電視臺被出鏡市民起訴,他目前並不知道具體是哪一位出鏡人起訴的。

《譚談交通》出鏡人起訴電視臺,譚喬發聲

《譚談交通》出鏡人起訴電視臺,譚喬發聲

民事起訴狀(圖源:平臺截圖)

律師:出鏡人可起訴其他營利平臺

關於節目曾經的參與者起訴電視臺,北京盈科(成都)律師事務所律師何宇婷認為,根據《民法典》第1020條,為實施新聞報道,不可避免地合理製作、使用、公開肖像權人的肖像,可以不經肖像權人同意。因此電視臺在製作和播出《譚談交通》的過程中,是沒有侵害到節目裡群眾肖像權的。

何宇婷律師說,該案爭議焦點在於,電視臺前期的維權是否是營利行為。而以現在的有限證據,她認為電視臺的行為是非營利行為。電視臺基於其他平臺侵權而主張的侵權責任,只是侵權責任中體現了經濟索賠,但電視臺致使並未企圖將節目利益化商業化以達到營利目的。

何宇婷律師還表示,節目曾經的參與者可起訴其他營利平臺,就播出有其參與的節目要求肖像權索賠。

湖北好律律師事務所陳亮律師認為,根據《民法典》第1019條規定,未經肖像權人同意,肖像作品權利人不得以發表、複製、發行、出租、展覽等方式使用或者公開肖像權人的肖像;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製作、使用、公開肖像權人的肖像,但是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因此,出鏡人違反交通法規應當被處理,不代表可以不經其同意發表、傳播其肖像,除非屬於《民法典》第1020條規定的例外情況:為實施新聞報道,不可避免地製作、使用、公開肖像權人的肖像;或者為依法履行職責,國家機關在必要範圍內製作、使用、公開肖像權人的肖像,可以不經肖像權人同意。

陳亮律師表示,根據前期相關報道,電視臺是《譚談交通》節目的作品權利人,而並非國家機關。該節目雖然是普法性質,但不能因此界定為非營利性質,電視臺可以在節目中對於出鏡人進行面部處理,避免公開肖像權人的肖像,使其社會評價遭到貶損。另一方面,某些網友未經權利人同意即將節目上傳至網路,首先侵犯了權利人的著作權,客觀上也進一步傳播了出鏡人的肖像,應承擔相應責任。當然,該節目拍攝當年對公民肖像權的保護力度與今天不可同日而語,尤其是2021年《民法典》施行後,進一步提高了保護力度,有些在早年間存在一定爭議的行為,以現在的裁判標準則屬於侵權。

“二仙橋侄兒”:支援起訴但不會效仿

成都市民楊先生也曾經參與過《譚談交通》,2018年,他因為駕駛貨車闖紅燈而被譚喬查處。闖紅燈後,剛步入社會的楊先生因為害怕,所以就冒充“二仙橋大爺”的侄兒,希望藉此與譚喬套近乎,免於處罰。

這期節目笑點頗多。譚喬現場唱粵語歌曲,再加上楊先生一緊張,說自己是“偷(投)共享單車的”,都讓觀眾忍俊不禁。節目播出後,網友也稱呼楊先生為“二仙橋侄兒”。

《譚談交通》出鏡人起訴電視臺,譚喬發聲

“二仙橋侄兒”曾因闖紅燈被譚喬查處

作為曾經參與過《譚談交通》的參與者,楊先生一直專注《譚談交通》在網上下架的事,最近也得知有人起訴了成都電視臺。

楊先生告訴極目新聞記者,參與過節目的人太多了,他也並不知道是誰提起了這次訴訟。作為個人,他支援那位市民提起訴訟,希望其合理合法地維護自己的權益,不過他不會效仿這種做法。

楊先生表示,雖然他上了節目成了反面教材,但確實讓其他駕駛員以他為戒。他的父親也是貨車司機,母親就經常用他上節目這事提醒父親要安全駕駛,而父親也時常舊事重提,讓他小心開車。現在他也已為人父,他經常告訴孩子,時刻注意自己的言行舉止,以譚喬為榜樣,做一個對社會有用的人。

“雖然與譚喬不熟,但我很喜歡他。”楊先生表示,在他眼中,不管是成都電視臺還是《譚談交通》亦或譚喬本人,都算得上是成都的一張名片,《譚談交通》被下架一事,他希望糾紛各方能化干戈為玉帛。不管是前期關於《譚談交通》版權的糾紛,還是這次市民起訴電視臺,無論最終法院如何判決,他都會一如既往地支援、喜愛譚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