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人團伙休漁期非法捕撈被抓獲

長 10 米左右的“地滾籠”密集分佈在開發區能源港外海域,有的甚至佈設到能源港航道附近,嚴重破壞海洋資源的同時,威脅著航道安全 …… 今年 8 月,大連市公安局沿海安全保衛局開發區沿海安全保衛大隊聯合港航公安分局能源港區派出所破獲一起非法捕撈水產品案,清理“地滾籠” 3000 餘個,繳獲非法捕撈漁獲物約 600 公斤。

8人團伙休漁期非法捕撈被抓獲

在航道附近非法捕撈

據港航公安分局能源港區派出所副所長夏立權介紹,經前期工作及群眾舉報,8 月 6 日,大連市公安局沿海安全保衛局開發區沿海安全保衛大隊與港航分局能源港區派出所開展海上聯合巡查時發現,在能源港外海域有漁船違法作業,民警立即上前制止,當場抓獲船長王某奎等 5 人。“現場發現船上 5 人正在用捲揚機起‘地滾籠’。大概有七八十個‘地滾籠’在船上,漁獲物也有一二百斤。”夏立權表示,眼下正是休漁期,王某奎等人不僅無視國家規定,採用禁用漁具私自捕撈,還將作業區域選在航道附近。據其介紹,開發區能源港外海域系大窯灣港區來往油輪、貨船的必經之路,在航道附近捕撈存在極大的危險,因此,航道及周圍 200 米海域通常被設為禁捕區。王某奎等人正是認為此處無人捕撈,水底海貨肥美,才將作案地點選在這裡。

到案後,民警核實發現,船上的 5 人在今年 6 月曾因非法捕撈被公安機關依法打處,取保候審階段又出來作案。民警順藤摸瓜,將該團伙負責人王某抓捕歸案,將收購漁獲物的商販孫某、孔某傳喚至公安機關。

嫌疑人到案後供述,近段時間,王某指揮王某奎等人凌晨前往目標海域摸黑下網,每隔幾天,該團伙便會再駕船來到下網點收取漁獲物。

警方 3 天清理 3000 餘個“地滾籠”

市公安局沿海安全保衛局開發區沿海安全保衛大隊副大隊長李永強告訴記者,“地滾籠”又叫“絕戶網”,一般用於捕撈海底棲息的魚蟹、貝類等,據瞭解,每個“地滾籠”由幾十節小籠子組成,每節小籠子都有一個單向入口,海洋生物進去以後就出不來了。而且網眼的直徑都在 2。5 釐米以下,“正常漁具的網眼不會那麼小,幼魚可以逃生,繼續生長,而採用‘地滾籠’的作業方式不僅侵害海洋生物的生存環境,同時對海洋資源可持續發展造成嚴重破壞,因此國家明令將其定義為禁用漁具。”李永強說。

為儘快清除這些禁用漁具,保障航道安全,大窯灣沿海派出所、大孤山沿海派出所與能源港區派出所聯合出動,協同社會力量對“地滾籠”展開清理。經過 3 天的連續奮戰,共清理“地滾籠” 3000 餘個,繳獲非法捕撈漁獲物約 600 公斤。

目前,王某等人在休漁期使用禁用漁具捕撈作業的行為已觸犯了《刑法》,8 人因涉嫌非法捕撈水產品罪被警方依法採取刑事強制措施,案件正在進一步工作中。

據瞭解,進入休漁期以來,開發區沿海安全保衛大隊已破獲各類非法捕撈案件 11 起,打處違法犯罪嫌疑人 35 人,有力地震懾了違法犯罪分子。

半島晨報、39 度影片首席記者黃鳳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