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萬買的凱迪拉克竟是“泡水車”,車主維權,車商:與我無關

二手車市場魚龍混雜,不能只聽信商家的一面之詞,提車時要對車輛進行詳細的檢查,否則可能會買到事故車、泡水車或者“火燒車”。簽訂合同時,也要仔細一看合同上寫的是銷售人員的名字還是車行蓋的公章,不然維權都很困難。

18萬買的凱迪拉克竟是“泡水車”,車主維權,車商:與我無關

湖北襄陽的餘先生從當地二手交易市場內的一家二手車行購買了一輛二手的凱迪拉克,當時商家出具的報告顯示,這輛車沒有發生過泡水,也沒有發生過重大事故。餘先生還收到了車行出具的《二手車檢測認證書》,上面寫著這輛車通過了“國正名車”官方認證。

有了車行出具的檢測證書,餘先生也就放心了,花18萬將這輛凱迪拉克XTS提回了家。可是入手這輛車之後,餘先生就沒有省過心,經常出各種問題,不是在修車就是在修車的路上。而且發動機還經常抖動,只要開啟空調就會有異味傳出。

18萬買的凱迪拉克竟是“泡水車”,車主維權,車商:與我無關

起初餘先生也沒有太在意,他覺得可能二手車或多或少都會有些這樣的問題。後來朋友的提醒讓李先生起了疑心,他把車送去當地一家第三方檢測機構對車輛進行了鑑定,鑑定結果把餘先生嚇了一跳。

第三方鑑定機構出具的檢測報告顯示,車輛駕駛室內線束有泥沙,儀表臺骨架有浮鏽,地毯有泥沙、水印,後備箱的底板上也有泥沙、水印,鑑定結果為該車輛為泡水車。

18萬買的凱迪拉克竟是“泡水車”,車主維權,車商:與我無關

買車時官方出具了報告,承諾這輛車不是泡水車自己才買的。對方竟然欺騙自己,把一輛泡水車冒充正常的二手車賣給自己,餘先生感覺受到了欺騙,他準備找車行進行維權,卻發現找不到“人”了。

餘先生找出購車合同,發現簽字欄里根本不是車行的公章,而是銷售人員李某的名字,他到車行找人,卻發現車行早已人去樓空,連個人影都看不見。自己花了十幾萬買車才開了不到半年,總不能就這樣打水漂吧?後來李先生就曝光了這件事。

18萬買的凱迪拉克竟是“泡水車”,車主維權,車商:與我無關

記者根據網上的相關資訊,找到了車行現在的位置,並帶著餘先生一起來到了車行。但車行的店長告訴記者和餘先生,這家車行是7月份成立的,只是掛靠了“國正名車”的招牌和資質,與“國正名車”並沒有實質的聯絡。

他幫忙聯絡了國正車行前銷售人員王經理,對方也趕來了現場。王經理說,這輛車是他的一位朋友放在車行裡寄賣的,他們只是提供了一個場地,這件事跟車行沒有關係。

這個回答讓餘先生無法接受,自己明明是在車行裡買的車,也是車行給自己出具的鑑定報告,而且購車款也是轉給了“國正名車”的官方賬戶,怎麼車輛出問題了就說跟自己沒關係了。既然車輛是在店內銷售的,那就應該對這件事情負責。

18萬買的凱迪拉克竟是“泡水車”,車主維權,車商:與我無關

經過媒體協商,王經理給出了一個解決方案,他表示可以以18萬的價格回收車輛,然後再額外賠償餘先生1萬元。餘先生不認可這個解決方案,因為這輛車是貸款購買的,提前還款會產生利息,而且車輛入手後他也給車輛購買了保險,這些費用都應該由車行來承擔,他要求車行共計賠償218000餘元。但雙方在此事上沒有達成一致。

個人覺得,這件事情車行負有連帶責任。即使這輛車是別人放在車行寄賣,車行也有義務對車輛的情況進行檢查,並且將車輛的真實情況告知消費者。既然車行提供了場地,並且承諾這輛車無事故、無火燒、無泡水,那就應該對此負責,不能出了問題之後就推卸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