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菲特是怎麼撿菸蒂的?

今天我們來回顧一下巴菲特1958年致合夥人信中提到的一個案例。

先來簡單介紹一下背景:當時,巴菲特剛離開格雷厄姆-紐曼公司,創立了自己的“巴菲特合夥企業”(本質上是個私募基金)。1958年是合夥企業運營的第二年,這一年道瓊斯指數大漲38。5%,延續了美股50年代的強勁走勢。

1958年,巴菲特的總倉位中,有80%左右的倉位用於“work-out”交易,也就是先將公司控股,再透過拆分、合併、清算等方式獲利,可以劃入“撿菸蒂”法的範疇。我們本次要說的案例就屬於這種交易。

先貼一下致合夥人信的原文(證星價投精譯):

典型情況:

為了讓大家更好理解我們的運作方式,我覺得最好是回顧1958年的一項具體操作。去年我在信中寫到,我們最大的持倉佔所有合夥企業資產的約10%-20%。我曾指出,這支股票最好能繼續下跌,或者至少保持穩定,這樣我們就能建立更多頭寸。也正因如此,這支股票可能會在牛市中拖累我們的相對錶現。

它就是位於新澤西州的Commonwealth Trust Co。 of Union City【譯者注:一家地方銀行】。在我們開始買入的時候,保守計算,它的內在價值是每股125美元。儘管其每股盈利有10美元,但出於某些合理原因並不分紅,這導致它的股價僅有50美元。就這樣,我們以極低的價格,買下了這家潛在盈利能力不錯的、管理良好的銀行。管理層對我們這些新股東很友善,我們的本金出現永久性損失的可能性很小。

Commonwealth 25%的股份由一家規模更大的銀行擁有(Commonwealth的資產約有5000萬美元——相當於奧馬哈的第一國民銀行的一半),這家大銀行多年來一直想合併Commonwealth。由於一些個人因素,合併受到了阻礙,但有充分證據顯示這種狀況將會改變。因此,這家公司具有以下特徵:

1、極強的防守性;

2、它的價值是堅實的、穩定增長的;

3、有證據顯示,其內在價值終會釋放,可能要一年時間,也可能要十年。如果真要十年時間,我估計到時候它的價值會增長的相當高,大概有每股250美元。

在過去一年裡,我們成功以平均每股51美元的價格,買到了這家銀行12%的股份。顯然,這支股票的價格持續低迷,對我們來說是好事。我們買的越多,持倉的價值就越高。當我們買成這家公司的第二大股東後,還能有效影響合併決策。

Commonwealth只有大約300個股東,每月交易僅有約兩次。你們應該能理解了,這就是大盤走勢影響不到我們某些持倉價格的原因。

不幸的是,我們在買入過程中遭遇了競價。該股的價格一度漲至65美元,不過這筆65美元的交易我們並未參與。在這麼一支很不活躍的股票上,只需要很小的買單就能大幅提升股價。我們之所以如此重視持倉的保密,也是為了防止“資訊洩露”。

年底,我們成功找到了另一個特殊的機會:我們有望以極具吸引力的價格,成為某個公司的第一大股東。因此,我們以每股80美元的價格賣出了Commonwealth的股份,儘管我們的成交價比市場價低20%。

顯然,我們完全可以拿著50美元的股票,耐心地繼續買入、積少成多。雖然這樣會拖累我們去年相對於市場的表現【譯者注:1957年巴菲特合夥企業大幅跑贏道瓊斯指數】,但我依然願意這樣做下去。一旦Commonwealth的實現利潤表現良好,我們就會賺翻。我們要的是長期結果,因此,以單獨一年的業績作為評判標準是以偏概全。但我相信,投資這種低估的、有良好保護的證券,是獲得長期收益的可靠途徑。

我還想提一點,以80美元從我們手裡買走股票的人,後面幾年的表現估計會不錯。然而,從低估的80美元迴歸到135美元的收益,不如從低估的50美元迴歸到125美元的收益。對我們的本金來說,調倉是更好的選擇。這個新機會的體量比Commonwealth大一些,約佔所有合夥企業資產的25%。雖然其低估程度並不大於我們現有的一些持倉,但我們是第一大股東,以往的經驗表明,這個潛在優勢讓我們有能力縮短價值迴歸的時間。我們很有信心,在持倉期間,它能讓我們的表現跑贏道瓊斯指數。

本年的致股東信也是巴菲特第一次在信中披露自己的持倉,即Commonwealth Trust Co。 of Union City,這支股票也是巴菲特當時最大的重倉股,佔倉位10%-20%,並且買入時也可以算是一類“work-out”。我們來分析一下巴菲特信中陳述的邏輯:

1、企業的內在價值為每股125美元,每股收益10美元,而股價僅為50美元。股價如此之低有一個重要原因,那就是流動性極差:這家企業的股東總共只有約300人,每月平均只交易兩筆,市場無法有效的定價,而資本市場又注意不到這麼小的公司,這就導致了巴菲特有機會得到極好的價格。巴菲特還說,希望這隻股票價格下跌,越跌他越買。

2、財務健康、盈利能力強、管理層有能力且對股東真誠。這意味著出現經營危機的可能性不大,也就是說,這筆投資有價格和公司質地的雙重保險。

3、這家公司的大股東一直有併購計劃,但由於“個人原因”而受阻,巴菲特認為阻礙併購的因素不會一直保持下去。換句話說,未來的買盤是有確定性的。同時,巴菲特已經成為了公司的第二大股東,佔比12%,有能力影響併購決策。

然而在年底,巴菲特以80美元的價格賣出了股票——其實當時的市價是100元,但巴菲特可能是因為急於出手,也可能是他的賣盤太大,總之成交量是殺到了80元。

巴菲特寧願折價也要賣出的原因很簡單:機會成本。巴菲特看到了一個更好的機會。他沒有披露具體細節,只說這筆交易有更大的上升空間,而且能讓巴菲特成為公司的最大股東,也就是說在收益上和控制能力上,新機會都是更好的。

巴菲特在1958年致合夥人信中完整地描述了“撿菸蒂”的操作。但我們也可以看出來:巴菲特早年間“撿菸蒂”的一些經典案例,對二級市場的個人投資者來說是無法複製的。但其從買入到調倉的完整決策過程依然值得學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