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05萬元借款背後有貓膩湖南臨湘:監督糾正一起虛假訴訟

本報訊(記者張吟豐 通訊員陳泓錦)“謝某向我借了40萬元,不僅不還錢,還編了向嚴某借款505萬元的虛假債務……”向湖南省臨湘市檢察院舉報虛假訴訟線索後,近日,姚某的訴求終於有了結果,他被欠的40萬元也有了著落。

2021年5月,臨湘市檢察院收到一條舉報線索:姚某稱其債務人謝某為逃避債務,與嚴某惡意串通虛構民間借貸關係,並透過生效的民事調解書申請法院強制執行稀釋其債權,侵犯了他的合法權益,請求檢察機關依法監督。

受理申請後,臨湘市檢察院依法啟動監督程式,併到法院調閱相關卷宗材料。原來,謝某向姚某借款40萬元後一直未還,2016年10月,姚某向法院起訴,要求謝某清償借款。法院受理案件後,於2017年1月裁定查封了謝某的房產,並在同年3月23日判決其償還借款。然而,姚某還未等到謝某的還款,就收到了一個更壞的訊息:2017年4月5日,嚴某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請求法院判決謝某償還其借款本金505萬元,利息153萬元,同時申請查封扣押謝某的房產。後經調解,謝某、嚴某自願達成借款償還協議。

“面對如此高額的利息,被告無任何異議,並迅速透過調解結案,是否存在虛假訴訟?”經過調查,辦案檢察官發現,嚴某在起訴時出具的證據非常粗糙:3張手寫借條中有2張未寫明還款日期、未如期還款的責任、擔保人、見證人等資訊,另外1張漏寫了借款金額單位“萬”。而且,嚴某在原審中一直無法舉證其借款的交付方式。

透過諸多不合理之處,檢察官發現505萬元借款背後有貓膩。臨湘市檢察院依據所掌握的相關證據,於今年1月向法院發出再審檢察建議。法院裁定再審後,於近期判決撤銷原民事調解書、駁回原訴訟中原告嚴某的訴訟請求。(張吟豐 陳泓錦)

(檢察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