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媒:參與暴動致鐵路設施損毀,香港4被告被判監31.5至42個月

【環球網報道】據東網、文匯網等港媒14日報道,大批示威者於2019年10月在屯門兆康港鐵及輕鐵站大肆破壞,5人被捕,5人早前分別承認及被裁定暴動罪成立,其中4人今日(14日)在區域法院被判監31。5個月至42個月,另一名案發時只14歲的女生則被判入教導所。

港媒:參與暴動致鐵路設施損毀,香港4被告被判監31.5至42個月

港媒報道截圖

據報道,5名被告依次是何嘉俊(23歲)、雷呈昊(20歲)、黃健進(35歲)、梁姓女生(案發時14歲,現年17歲)及陳朗婷(24歲,女),同時被控一項暴動罪。控罪稱他們於2019年10月7日,在屯門港鐵兆康站及輕鐵兆康站一帶,同他人參與暴動。

何嘉俊及梁姓女生認罪,2人分別另有一項管有(持有)物品意圖摧毀或損壞財產罪,獲准擱置處理,存檔法庭。其餘3人否認控罪,但受審後被裁定罪名成立。何嘉俊被判刑31。5個月,雷呈昊、黃健進及陳朗婷均被判刑3年6個月,梁姓女生則被判入教導所。

報道稱,法官李慶年判刑時表示,本案的暴動明顯是預先計劃、有備而來,示威者大肆破壞鐵路設施,造成嚴重破壞,不但事後維修費逾800萬港元,也影響市民使用公共交通工具等,且參與人數逾百人,規模大及對公眾造成嚴重滋擾。法官稱,不少年輕人參與2019年“修例風波”連串暴亂事件,本案5名被告縱然懷著改變社會的理念,但以違法方式表達,是害人害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