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萬元“撿漏”拍下賓士車,不料里程錶被改 拍賣平臺:不保證車輛無調錶,已提示告知

今年10月中旬,重慶的顏先生透過阿里資產·司法拍賣平臺(以下簡稱:阿里拍賣)拍下了一輛賓士車,價格7。1萬元。本以為撿著寶了,但很快他就後悔了——在查詢車輛維修記錄時,他發現該車在2021年時里程就已達到11萬公里,而拍賣頁面上的車輛里程數卻是6萬公里。

顏先生對此提出了異議,拍賣公司卻稱,車輛拍賣時就已經在拍賣頁面下方進行了提示告知。該提示稱:“表顯里程數為車輛里程錶顯示數值,不代表實際公里數,不保證車輛無調錶,建議競買人提前查驗判定。”顏先生並不認可這一提示,他認為自己作為消費者的知情權受到了侵害。而律師認為,如果拍賣公司已經做了明顯的提示,就可以認定為履行了告知義務。

7萬元“撿漏”拍下賓士車,不料里程錶被改 拍賣平臺:不保證車輛無調錶,已提示告知

▲拍賣資訊上的標的物

7萬元拍下賓士車

誰知里程錶遭修改,調少了5萬公里

前不久,在重慶的顏先生看上了一輛即將網路拍賣的賓士車。僅1元的起拍價讓他動了心,之後他很快提交了8000元保證金,參與競拍。

在拍賣頁面上紅星新聞記者看到,這是一輛2013年上牌的白色賓士車,車輛登記所在地為四川成都。在第三方專業機構檢測中,這輛車認定為非重大事故車。阿里拍賣的頁面中也標明:“非重大事故車”“放心付”。

7萬元“撿漏”拍下賓士車,不料里程錶被改 拍賣平臺:不保證車輛無調錶,已提示告知

▲拍品詳情

正式開拍時間為10月15日。當天,第一位出價的競拍者把價格從1元直接抬到了4。8萬元,隨後,另一名競拍者又加價300元……來來往往,經多位競拍者26次出價,車輛最終被顏先生以7。1萬元(71401元)成功拍下。

7萬元“撿漏”拍下賓士車,不料里程錶被改 拍賣平臺:不保證車輛無調錶,已提示告知

▲競買記錄

“剛拍下的時候還是很高興的,覺得自己撿到寶了。”很快顏先生的好心情被攪沒了,在根據行駛證查詢車輛維修記錄時,結果顯示這可能是一輛被改過里程數的車。

在顏先生提供的車輛維修記錄中,該車在2013年進行過修理,2014年、2015年進行了常規保養,到了2021年車輛里程數是11萬公里(111378公里)。而在該車的拍賣頁面上,車輛表顯里程數卻是6萬公里(63040公里)。10月26日,紅星新聞記者透過第三方資訊查詢平臺查詢,結果與顏先生的一致。

7萬元“撿漏”拍下賓士車,不料里程錶被改 拍賣平臺:不保證車輛無調錶,已提示告知

▲顏先生查詢到的維修歷史記錄

不要車只能算悔拍

拍賣公司:已盡到告知義務

“我當時就感覺被騙了。”顏先生陸續聯絡了阿里拍賣客服和拍賣公司四川諾億鼎拍賣有限公司的聯絡人,希望得到一個說法。他表示,在對方的提醒下,他才發現拍賣頁面上有過相關“提示”。

在拍賣頁面中,阿里拍賣官方提示道:“表顯里程數為車輛里程錶顯示數值,不代表實際公里數,不保證車輛無調錶,建議競買人提前查驗判定。”而拍賣公司的告知也稱:“表顯里程數不代表實際公里數,不排除有調錶的可能。”

7萬元“撿漏”拍下賓士車,不料里程錶被改 拍賣平臺:不保證車輛無調錶,已提示告知

拍品詳情

想到拍下來的汽車被改過公里數,顏先生有些失落。他想過不要了,但在與阿里拍賣溝通時,對方告知,如果不要車,“只能算悔拍,退不了保證金”。如果按照悔拍流程會損失成交價的5%,還需要支付軟體服務費成交價1%。

在顏先生提供的與阿里拍賣客服的對話錄音中,阿里拍賣客服解釋:“拍賣的時候在頁面上有提示的,‘不保證無調錶’。同時您提供的資料我們無法判斷是否屬實,所以您提供的資訊我們無法支援,做不到退還所有(保證金)費用。”

10月26日,紅星新聞記者聯絡上拍賣公司聯絡人楊先生。“我們在平臺公開提醒很多次了,拍賣是公平公開公正的,我們已經盡到了告知責任。我們寫清楚了讓競買人自己查詢,‘表顯里程不代表實際公里數’,還要咋寫呢?”楊先生說,“我們是拍賣公司,沒資格去查里程錶到底調沒調過。是委託方要求我們拍賣公司幫他處置的。”

7萬元“撿漏”拍下賓士車,不料里程錶被改 拍賣平臺:不保證車輛無調錶,已提示告知

拍賣頁面上的溫馨提示

楊先生覺得顏先生的訴求沒有道理。“如果這個車100元就能買到,發動機沒了他都不會鬧。但他拍下覺得貴了,就會來找問題。”

最終,顏先生以減少損失為初衷,還是買下了這輛車。“對我來說,如果不退保證金不划算,只能咬牙把車拍下來。”

但顏先生對於這種做法還是不認同:“平臺做不到公開透明,誘導消費者,我覺得阿里拍賣是有責任的。這樣的經歷應該很多人遇到過,我在網上看到有很多類似的投訴。”紅星新聞在網路上搜索發現,此前確有過類似事件的新聞報道。

律師說法:

如拍賣公司已明顯提示,可認定履行了告知義務

那麼,拍賣方是否確實盡到了公開義務,又是否存在侵犯消費者知情權呢?

對此,北京東衛(成都)律師事務所律師陳小虎表示:“我認為還是要看具體頁面的提示是否明顯。因為消費者一般都是非專業人員,這樣可以讓消費者在購買時瞭解車輛資訊,更好地做出選擇。特別里程是很多消費者買車需要考慮的因素,如果拍賣公司已經做了明顯的提示,就可以認定為履行了告知義務,反之就可以認為拍賣公司沒有完全的盡到該義務。”

錦天城(成都)律師事務所高階合夥人劉秀表示:“這裡面涉及到多個主體,包括阿里拍賣、拍賣公司等,阿里拍賣只是提供網路渠道,對標的物沒有審查義務。而拍賣公司是受委託方,它對拍賣物的特點、瑕疵、風險應該進行如實披露,但拍賣公司不是車輛所有人,只要盡到基本審查義務即可。競買人應該自己評估風險。”

律師提醒,網友在參與競拍之前,務必要詳細閱讀競拍公告和須知,不清楚的地方一定要先諮詢清楚,標的物是實物的,可以提前預約看樣以後再決定是否競拍,避免不必要的損失。

紅星新聞記者 顏雪 實習生 楊薇

圖片由受訪者提供 部分圖片來源網路

編輯 成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