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借銀行卡流轉資金男子犯“幫信罪”獲刑
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人李某某明知他人利用資訊網路實施犯罪,仍提供自已的銀行卡、電話卡及手機供他人進行違法資金轉賬,其行為已構成幫助資訊網路犯罪活動罪,遂依法判處被告人李某某有期徒刑六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兩千五百元,隨案獲繳的違法所得予以沒收[…]
閱讀全文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人李某某明知他人利用資訊網路實施犯罪,仍提供自已的銀行卡、電話卡及手機供他人進行違法資金轉賬,其行為已構成幫助資訊網路犯罪活動罪,遂依法判處被告人李某某有期徒刑六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兩千五百元,隨案獲繳的違法所得予以沒收[…]
閱讀全文案件九毒品製成開心水——周某等販賣毒品案犯罪事實:吸毒人員黃某聯絡被告人梁某,要求購買3瓶含毒品γ-羥丁酸成分的液體(俗稱“開心水”,每瓶淨重約10克),並透過微信轉賬向梁某支付毒資[…]
閱讀全文交匯點訊 因家庭瑣事與丈夫爭吵,為發洩情緒,妻子先後從4樓扔出菜刀、鍋鏟、碗碟等物品[…]
閱讀全文顯然,楊某某的行為已經構成了詐騙罪,《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規定: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
閱讀全文基本案情2015年6月至2016年1月間,被告人楊某強透過自己實際控制的兩家網際網路金融服務公司推銷所謂理財產品,透過散發宣傳單、老客戶介紹等方式拉攏客戶,以投資廣西某發電廠合作專案為名大量募集資金[…]
閱讀全文醉酒駕駛的犯罪行為只要求駕駛人的血液中乙醇含量達到法定標準(≥80mg/100ml),不要求情節惡劣及造成危害後果[…]
閱讀全文第二起案件的被告人尹某以大順公司的名義與李某(已另案處理)等人控制的融鑫匯公司的合作方重慶互澤科技有限公司簽訂軟體推廣合作協議,在明知融鑫匯公司不具有經營證券業務資質的情況下,為其交易平臺“撮合網”“撮合寶APP”進行推廣招徠客戶,並按照“[…]
閱讀全文近日匯川法院透過遠端影片公開開庭審理被告人盧某犯組織他人偷越國(邊)境罪一案審理查明2020年6月至9月,被告人盧某在遵義市匯川區以及緬甸聯邦共和國(以下簡稱緬甸國)佤邦孟平,先後向鄭某某等人謊稱,其在緬甸國孟平做事,在緬甸國上班工資高,待[…]
閱讀全文《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侵犯智慧財產權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一條未經註冊商標所有人許可,在同一種商品上使用與其註冊商標相同的商標,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屬於刑法第二百一十三條規定的“情節嚴重”,應當以假冒註冊商標[…]
閱讀全文輪姦那段雖然沈知節沒有直接QJ何妍,但是從頭到尾輪姦拍AV都是他策劃並組織的,所以QJ罪應該定了(第二百三十六條 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手段強姦婦女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閱讀全文其次,趙某公然直播自己和賣淫女的苟合過程,本質上是在傳播淫穢物品,並且是想借此牟利,涉嫌構成了傳播淫穢物品牟利罪[…]
閱讀全文以案說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佔有為目的,在簽訂、履行合同過程中,騙取對方當事人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
閱讀全文見面不久後高某某認為時機已成熟,又找來沙某某、張某某分別扮演其跟班及農商銀行主任多次以工程貸款需要好處費、交稅款、給領導送禮、買灑水車、工程上欠材料款等為由向張女士借錢,張女士透過80多次轉賬或現金給高某某賬戶打入76萬餘元[…]
閱讀全文11月22日,據上海二中院官微披露訊息顯示,經查明,阜興集團非法集資金額達565億餘元,決定對阜興集團執行罰金21億元,對朱一棟犯集資詐騙罪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罰金1500萬元[…]
閱讀全文據上海二中院官微披露訊息顯示,經查明,阜興集團非法集資金額達565億餘元,決定對阜興集團執行罰金21億元,對朱一棟犯集資詐騙罪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罰金1500萬元[…]
閱讀全文近日,周某某因犯詐騙罪,被南豐縣人民法院判處有期徒刑二年二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一萬元,責令退賠被害人66146[…]
閱讀全文兩人受賄近1千萬,構成數額特別巨大,應當依法判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閱讀全文❍2015年 因犯盜竊罪被江西省興國縣人民法院判處有期徒刑一年二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二千元[…]
閱讀全文公訴機關認為被告人張三、李四、王五以非法佔有為目的,秘密竊取他人財物,其行為已觸犯《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六十四之規定,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應當以盜竊罪追究其刑事責任,遂向法院提起公訴[…]
閱讀全文《刑法修正案(十一)草案二審稿》十六、將刑法《第二百二十九條 提供虛假證明檔案罪》修改為:“承擔資產評估、驗資、驗證、會計、審計、法律服務、保薦、 安全評價、環境影響評價、環境監測等職責的中介組織的人員故意提供虛假證明檔案,情節嚴重的,處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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