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微信朋友圈罵人?犯法!

在微信朋友圈罵人?犯法!

微信作為一種自媒體平臺

常常被認為是個人的“專屬地盤”

在朋友圈

可以分享愉悅心情,也可以“口吐芬芳”

但這種觀點真的對嗎?

近日法院審結了一起

在朋友圈罵人的名譽權糾紛案件

在微信朋友圈罵人?犯法!

律 師 說 法

微信朋友圈雖然受眾範圍較窄,具有一定私密性,但其本身並非封閉空間,而是具有一種親緣性的公共網路平臺,釋出的資訊面向的往往都是親戚、朋友、同事、師生等關係緊密群體,而這種熟人傳播相比於一般的大眾傳播,對當事人造成的影響更加直接、可見。換言之,朋友圈裡的言論是能夠被一定公眾獲取、傳播的,因此其不屬於法外空間,需要受到法律的規制。

本案當事人在朋友圈釋出“互懟”言論的違法行為與使得對方社會評價降低的名譽受損結果具有因果關係,因此提起名譽權維權於法有據。在朋友圈裡,小到“互懟”,大到發表侮辱言論攻擊英雄烈士,都有可能觸犯法律,承擔法律責任乃至刑罰。

如果遇到他人利用朋友圈等社交平臺對自己侮辱、謾罵、攻擊、中傷等,正確的做法應當是及時固定證據,告知對方不當之處,保留追究法律責任權利。如果侵權行為已經涉及犯罪的,應當及時報案,由公安機關進行偵查處理。

最後溫馨提醒大家

言論自由並非絕對的自由

虛擬空間非法外之地,言行需謹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