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 | 關於開展2021年度山東省科技計劃年度績效評價工作的通知

各市科技局,省直有關部門、各有關單位:

根據《省科技廳標準化績效評價體系綜合績效評價工作方案(試行)》等要求,現組織開展2021年度山東省科技計劃年度績效評價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評價範圍

科技計劃專案、創新平臺、科技人才、企業梯次培育、科技園區、科技金融、國際科技合作和成果轉化八大標準化績效評價體系及其所有細分類別(以下簡稱科技計劃,詳見附件1)。重點評價截至目前所有在研的科研專案及給予科技創新發展資金支援的各類平臺(以下簡稱專案(平臺))。不在附件清單中的在研科研專案或平臺也需進行年度績效評價。平臺主要包括各類實驗室、中心、機構、孵化器、站、眾創空間及園區等。

“小升高”研發投入後補助政策不開展自評,省自然科學基金(不含重大基礎研究專案)不進行現場評價。

評價內容

堅持質量、績效、貢獻為核心的評價導向,把成果創新水平、轉化應用效益和社會貢獻作為績效評價的重點。評價內容包括決策、執行、產出、效益等(評價共性指標見附件2)。

決策類指標重點評價專案或平臺的制度、標準以及管理情況(單個專案或平臺不用填寫);過程類指標重點評價研發投入以及預算執行進度情況;產出類指標重點評價爭取國家資源、關鍵技術、成果轉移轉化、引進/培養人才以及培育企業等情況;效益類指標重點評價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

評價方式

年度績效評價實行承擔單位自評、第三方機構抽查相結合的方式開展。各專案承擔單位登入科技雲平臺績效評價系統填寫填報績效進展,填報績效自評表,撰寫自評報告。第三方機構透過現場評價、技術盡調、社會調查等方式對科技計劃開展年度績效評價,出具績效評價報告。

評價依據

依據各類專案或平臺的建設方案、專案任務書、績效目標表、自評表、自評報告和標準化績效評價體系等資料。

工作流程

(一)填報績效目標。(11月15日-21日)

專案(平臺)負責人或承擔單位根據立項檔案、任務書、建設方案和研究工作開展實際情況等,科學編制填寫專案(平臺)績效總目標、分年度目標,錄入雲平臺管理系統。績效總目標和分年度目標將作為今後績效評價的重要依據。

1.資訊填報

(1)部分在研專案(平臺)資訊已錄入系統,專案(平臺)負責人或承擔單位可直接訪問山東省科技雲平臺(http://cloud。sdstc。gov。cn/),首頁找到“網上大廳-服務-山東省科技雲平臺-標準化績效管理系統”,使用在山東省統一政務服務門戶上註冊的賬號(即山東省科技雲平臺申報賬號)登入,按照系統要求完善相關資訊,填報績效目標,稽核無誤後,提交省科技廳稽核。

(2)專案(平臺)負責人或承擔單位進入系統未找到專案(平臺)資訊的,表示該專案(平臺)資訊未錄入系統,可透過依託單位法人或管理員賬號,在系統中補全專案(平臺)資訊,根據附件1選擇對應所屬體系後,提交省科技廳稽核。在附件1中找不到所屬體系的,可點選選擇“其他”後,提交省科技廳稽核並確認所屬體系(具體操作可詳見系統中的《操作手冊》)。省科技廳稽核通過後,再次登入系統進行目標填報,並提交省科技廳稽核。

2.賬號獲取

若無山東政務服務網賬號,請先訪問山東省統一政務服務門戶(http://zwfw。sd。gov。cn/sdsfjis/front/login。do)註冊賬號,專案(平臺)負責人註冊個人賬號,承擔單位註冊法人賬號。

(二)開展年度自評。(11月22日-26日)

專案(平臺)績效目標經科技廳稽核通過後,專案(平臺)負責人或承擔單位可登入系統填寫績效指標完成情況(今年新立項專案(平臺),如無績效完成情況,可填“0”),上傳重要成果佐證材料。在此基礎上,專案(平臺)承擔單位對本單位承擔的所有專案(平臺)開展年度自評,形成自評報告,上傳管理系統。

(三)主管部門審查(11月27日-30日)

專案(平臺)主管部門登入績效管理系統對科技計劃的績效指標完成情況、自評報告以及佐證材料進行審查,通過後,網上提交省科技廳。

(四)第三方機構評價(12月1日-2022年1月15日)

第三方機構根據自評、預算編制執行等情況,遴選部分科技計劃開展現場績效評價,並對科技計劃進行綜合評價,於2022年1月15日前形成績效總報告。

結果應用

科技計劃年度績效評價結果作為科技決策的重要依據,支撐科技政策制定、計劃專案調整、後續支援等重大事項。省科技廳依據績效評價結果對績效較差的科技計劃提出核減預算或調整政策的建議,對嚴重失信等行為列入誠信建設內容。

其他事項

附件:點選獲取附件

1。山東省各類科技計劃專案(平臺)清單

2。標準化績效評價共性指標

3。XXXX單位2021年度山東省科技計劃績效自評報告

附件1 ●

山東省各類科技計劃專案(平臺)清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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