痛風治療有效後還需繼續監測的必要性

痛風的治療取得了明顯的效果當然是好事,但痛風是否治癒並不只是以痛風患者的自我感覺作為衡量依據。急性痛風性關節炎有“自愈”傾向,即使不治療,症狀也會在1周左右消失,但如果用藥後一兩天疼痛就減輕甚至消失了,當然就是藥物起的效果,說明治療是有效的。其實痛風治療早就有了評價標準,痛風治癒主要指下列幾點。

痛風治療有效後還需繼續監測的必要性

(1)痛風性關節炎不再發作,關節功能及形態均保持正常。

(2)無痛風石和泌尿系統結石。

(3)常見併發症(高血壓、高血脂、肥胖、糖尿病、動脈硬化和冠心病)能得到有效控制。

(4)血尿酸長期穩定在正常範圍(最好在360umol/L以下),尿常規和腎功能正常,關節X線檢查正常。

痛風患者如果還沒有達到上述標準,說明痛風尚沒有治癒,還需要繼續治療,千萬不能認為關節不疼了,就是痛風治好了。現在還很少有人真正能控制痛風不再發作,少數比較成功的例子都是些能全面控制飲食,積極配合醫師接受檢查,按醫照服用藥物的“全優”患者。治療有效包括商風患者症狀減輕、血尿酸下降、尿尿酸增加、腎臟功能高些你惠工,以及關節情況保持租定等。在這一階段,“箱風品省還要健安格測一些指標,如血尿酸、尿尿酸、腎功能關節滑液監測、X線檢查等。監測的目的就是看看患者當時疾病情況怎樣,與原來對比如何,而且這些材料還可以作為將來參照的原始資料。如果監測發現總體情況要比上次檢查結果理想,痛風患者就繼續堅持原來治療方案,如果發現有些退步了,就要及時反省,找出“禍首”,避免以後重蹈覆轍。長期這麼反覆探索,治療的效果會越來越好,即使痛風達不到完全治癒,痛風也能得到很好的控制。因此,治療有效後不要鬆懈,還需監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