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治,別變成新的霸王條款

整治,別變成新的霸王條款

畢業了,也到了租房的高峰期。

曾經,有些房東和租客之間的矛盾被放大之後,被公眾熟知,甚至也有一部分人認為這是普遍存在的。

最近以[陝西集中整治!]、[嚴打租房“霸王條款”]、[陝西集中治理住房租賃領域利用不公平合同格式條款侵害消費者權益的違法行為]等為標題的文章集中出現,也可能在更為公眾關心的中考等話題的稀釋下,並沒有引起多大的反向,總體看來是比較好,也比較細,但是在有的人看起來有點拉偏架。

整治,別變成新的霸王條款

被列為霸王條款的有以下幾項

1、“租客延期繳付水電氣費、物管費、滯納金等,造成經濟損失全由租客承擔,且房東有權解除或終止房屋租賃合同”。(

那由房東來承擔?拖欠了款誰來交?交不上也不能退租?)

2、“出租期間,房屋一切裝置設施由租客使用並負責管理,由此引起的安全事故等責任均由租客個人負責”。(

那到底房子是誰住?)

3、“租客對房屋具有維修義務,如果因房屋質量而造成的損失,都由租客承擔相應責任”(

維修是房東的沒有問題,但是非正常使用是不是也應該排除在除?)

4“租賃期間,房屋發生火災所造成的一切損失後果都由租客承擔,與房東無關”

(那意思是與房東有關?)

整治,別變成新的霸王條款

基本上看清楚了,任何與房子有關的事情都與房東有關。身邊有租房的,也有房東。客觀來說合同一般是一年時間起籤,押金為一個月的房租,但是如果是帶傢俱家電等形式出租,這個押金很難完全支付哪怕是幾個空調的費用。也就是說只能是具有一定形式上的保障。

整治,別變成新的霸王條款

房東也有一肚子苦水,不說很多人需要房租來還貸,有的租客半年不交物業費,新買的傢俱家電裝修等遭到破壞,正常使用當然是要以及來承擔。甚至租客的寵物尿到人白色的新床墊上,大片黃色無法清理的汙漬,堆積的垃圾,他們往往臨近到期就拍屁股走人,收房的時候才發現,你說該怎麼辦?

整治,別變成新的霸王條款

個人認為這次所謂的整治,以行政命令的方式治理轟轟烈烈的走過場,本質上還是懶政。如果說有漏洞,幾個部門制定統一格式的合同;如果說不好管理,那就協調有關事情的處置方案,不就能好嗎?

對於租房者這些就是住房租賃合同中常見的“霸王條款”,那整治後會不會變成對於房東新的“霸王條款”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