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牛肉一直被認為是《水滸傳》中的杜撰,其實不然殺肉犯法,吃牛卻不一定了

首先我們得明白為什麼殺牛會犯法,《宋刑統》中有明確記載北宋時期私殺牛馬將勞動改造一年半,南宋就更加加重了刑法,改為三年。其中還明確規定了即使是致殘了牛馬,導致不能使用也一律按照殺牛罪去勞動改造。

吃牛肉一直被認為是《水滸傳》中的杜撰,其實不然殺肉犯法,吃牛卻不一定了

由此可見殺牛犯法是整個宋朝時期的國策,到了南宋時期更是變本加厲。很容易想到的,無論牛馬都是農業和軍事上的必須物資,北宋時期牛馬已經很稀少,有牛耕作和無牛耕作的效率可想而知,而戰馬更是軍需物資,一馬難求。到了南宋失去北方大面積土地之後,又和北方民族處於交戰時期,耕牛的資源就更少了,因此逐漸加重對殺牛的刑法的意義可想而知了。

但是這和吃牛肉並沒有太大關係,甚至刑法中的殺牛是指耕牛,《水滸傳》中吃的牛肉,大部分都是和北方走私或者貿易而來的牛肉。

吃牛肉一直被認為是《水滸傳》中的杜撰,其實不然殺肉犯法,吃牛卻不一定了

北方的牛是不屬於法律保護的肉牛,和耕牛根本不是一個品種的,有些腦洞大的就要說了,為什麼不用這些牛來耕地呢?這個問題歷史證明牛會耕地是從小跟著老牛學的,北方的牛要從頭學會耕地太難,狗會看家,貓抓老鼠,牛耕地,馬載人這些都不是一朝一夕能訓練出來的,需要幾代人的努力,是一個浩大的工程,因此得不償失。保護的牛更多是是指耕牛,而並不是很多人認為的是所有牛都保護。

吃牛肉一直被認為是《水滸傳》中的杜撰,其實不然殺肉犯法,吃牛卻不一定了

和少數民族交易的牛羊基本都是用來吃的,即使是馬,也有很多根本水土不服死掉的,更何況是北方的肉牛用來耕地呢?因此雖然大宋禁止殺牛,但是吃牛肉的也不只《水滸傳》中無法無天的梁山好漢了。

吃牛肉一直被認為是《水滸傳》中的杜撰,其實不然殺肉犯法,吃牛卻不一定了

蘇東坡的弟弟蘇轍就有詩句:

酒酸未嘗飲,牛美每共炙

”表示喝酒吃牛肉真是美滋滋啊,蘇東坡的好友黃庭堅也有詩句為證:“

酒闌豪氣在,尚欲椎肥牛

”表示老弟說的對,喝酒吃牛肉真的是美滋滋。蘇東坡自己就沒有那麼好運了,畢竟即使吃牛肉不犯法,但是頂不住價格高,還只有發達地區吃的到,蘇軾都被貶到海南島了,除了整天吃椰子不帶雞,幾乎不可能吃的到牛肉。

吃牛肉一直被認為是《水滸傳》中的杜撰,其實不然殺肉犯法,吃牛卻不一定了

在黃州的時候,為了解決豬肉難吃的問題,還發明瞭紅燒肉,可見宋朝殺耕牛才是犯法的,而從北方地區買的肉牛是不犯法的,只是風險高,利益大,價格高,但其實宋朝是最愛吃牛羊肉的,而對豬肉是不屑一顧的。

因此不要人云亦云了,《水滸傳》中動不動就說

“小二,來兩斤牛肉”的確是誇張的,但是並不是說就根本吃不到牛肉,稍微好一點的館子都是有熟牛肉買的,只是的確是為了彰顯梁山好漢,大碗喝酒,大碗吃肉的豪邁和闊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