難住唐太宗的財政問題是什麼

原題:難住唐太宗的財政問題

三水小牘 歷史研習社

難住唐太宗的財政問題是什麼

難住唐太宗的財政問題是什麼

從隋朝末年李淵起兵,至貞觀時期的對內,對外的戰爭持續了三十多年。大唐王朝因戰爭所費錢財無數,財稅枯竭。為了解決官員的俸料和各級衙門的辦公經費問題,設計了一套特殊的制度,政府放貸和出租,即公廨錢和公廨田。 所謂“公廨錢”,是指中央政府給每一個衙門都分配一些土地和錢,由官員去經營,賺的錢就充作辦公經費和俸祿。也就是政府各級部門,不再需要政府每年撥給的辦公經費,只需要在最初得到一筆財產,再利用這筆財產去經營盈利,獲得的利潤就足以維持部門的運轉。簡而言之,政府就像個企業,每一級政府都負有賺錢的使命。 官員的俸祿也具有某種自我經營的色彩。政府會根據官員地位的高低授予他們一部分永業田,再根據官員職位授予一部分職分田。官員調任的時候,需要把職分田交回去,到下一個崗位再重新分配。永業田則可以保留並傳給子孫。如此看來,官員的收入就有了保障,不再需要朝廷發給的俸祿了。 然而理想很豐滿,現實卻往往很骨感。 最早爆發問題的就是官員的俸祿。因為官員們發現,職分田和永業田不足以滿足他們的開支。一方面固然由於官員的生活奢侈,開支較大;但另一方面則是因為經營土地並不簡單,從土地的出租到收租,再到糧食的運輸,儲藏和加工,其中的任何一個環節如果出了問題,官員的收入就會大打折扣了。其次,隨著官員職分田的增多,侵佔百姓土地的現象也屢有發生,民間怨聲載道。 唐中央政府設立的公廨錢分散在每一個部門中。尚書、中書、門下三省以及六部,每個部門除了有一定的官員編制之外,還有若干的吏員,稱為“令史”。譬如:門下、中書省各有令史八十多人,而尚書省,僅戶部一個部門,就有令史一百七十餘人。他們平日主要負責打雜和文書工作。於是,唐太宗讓這些人掌管公廨錢,負責放貸和收取利息。 放貸本來是一個專業技術型的工作,由非專業人員掌管操作,不僅賺不到利息,甚至連本金都可能賠進去。而且,所有的政府部門都放貸,市面上又沒有這麼多需要貸款的人,掌管放貸的人不稱職,也無法對貸款的風險進行評估。如果僅僅依靠公廨錢來籌措辦公經費和補貼官員,每個衙門都會面臨停擺關門,官員吃不上飯的尷尬境地。 起初太宗想了一個辦法:從全國找了七千戶最有錢的上等戶。逼這些富戶每年交錢供養官府和官員,精準定向“資助”政府的辦公經費和官員的職分田補貼。這種新辦法實行了三年,由於擾民過度,遭到了很大的批評。太宗皇帝只得下令廢除。於是又得回到發放公廨錢的老路上來。 不過這次,太宗為了解決管理人員不專業的問題,直接設定了一個新的崗位——“捉錢令史”。專門來管理公廨錢事宜。每個單位設定九人,每人掌管五萬錢,透過市場放貸來獲得利息。為了防止資金流失,以及激發“捉錢令史”們還款付息的積極性。唐太宗下令捉錢令史必須實現盈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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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參考了市場利率,認為每年獲得百分之百的回報是可能的,因此規定每個令史每個月,必須提供四千錢的利息。完不成任務的就要受到懲罰,完成任務的給予獎勵。如果連續十二個月都完成了任務,唐太宗會將他們納入吏部候補,具備資格就可以轉正,任命為實缺官職。 為了能夠得到實缺官職,“捉錢令史”們借貸興趣大漲,爭先恐後。唐太宗的高利貸業務,也就做得風生水起,有聲有色。唐太宗發放高利貸的目的,不僅是為了賺些錢花,更重要的是當時文武百官沒有俸料錢,各級官府衙門行政開支不足,朝廷發放高利貸所得的利息,就用於給百官發放俸料錢,以及各級官府衙門的日常開支。 貞觀之世,令史“大率人捉五十貫以下,四十貫以上,每月納利四千,一歲凡輸五萬”,則年利率為100%。政府透過公廨錢制度,確實牟取了巨大的商業利潤。《唐會要》載:國庫支出五萬本錢,經捉錢令史之手,即可在一年內翻一番,成為十萬。所以,公廨本錢成為唐代財政重要收入。 但這實際是唐朝納資、賣官方式的變種而已,由政府挑選部分有經驗的富賈,擔任捉錢令史之職,中央每司可用九人,由朝廷設定公廨本錢,每位令史可捉錢“五萬”,任其“市肆販易,月納息四千文,歲滿授官”,國家用此息錢以補官員俸祿之缺。這一舉措雖然彌補了國家的財政收入,使官員得到了一定的俸料補充,但卻使大量商賈由此而步入仕途,不但與唐朝所奉行的“商賈之人不得入仕”的制度相悖,且造成整個官場的庸俗化;褚遂良說他們:“慣於求利,苟得無恥,莫蹈廉隅,使其居職。從何而可,將來之弊,宜絕本想。”整個社會將充滿銅臭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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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貞觀長歌》唐太宗有了本錢和朝廷的指令,“捉錢令史”們就開始打著朝廷的旗號下海經商,與百姓交易。官員與百姓交易,各自代表的利益不同,各自的法律地位也不相同。兩者之間的關係,不是平等民事主體之間的關係。百姓與官員交易,不能平等,百姓自然很不情願,無奈官方勢大權重,只得勉強順從。 “捉錢令史”們揹著朝廷的高利貸,不賺錢是不行的,必須交易,必須賺錢,有條件要做,沒有條件創造條件也要做。於是,強買強賣之風興起,商品交換經濟隨之愈加衰敗。“捉錢令史”們藉助朝廷政策的東風,可以從民間弄到許多錢。也可以補授實缺官職。於是,“捉錢令史”就成為作官的捷徑,引起傳統科舉仕進官員們的強烈憤慨。 同時,也逐漸造成官員的冗濫。譬如太宗一朝,整個三省六部的官員定額只有七百三十員,雖然太宗時期已經出現了很多的編外官,但是捉錢令史的編制還是過於龐大了,中央政府一共七十多個部門,每個部門都有九個捉錢令史,如果每年有六百多人需要升官的話,官僚系統如何能承受?因此,便引起了很多大臣的不滿。 再有就是經營公廨本錢的官錢戶在政治上、經濟上都享有特權,他們由所屬諸司諸使給碟,免去雜差遣,徭役,如有過失犯罪,府縣不敢劾治,須送本司本使科責,而本司本使則往往對他們包庇縱容,開脫罪責。他們名義上經營“官本” ,實際上“私錢”數額遠遠超過官本。他們假公濟私,從中漁利,使平民百姓,不堪其擾。官錢戶的特殊化,不僅危及社會秩序,對社會經濟也起著破壞作用,成為唐代棘手的社會問題 。 在群臣的抗議下,唐太宗廢除了公廨錢,改由政府財政接管辦公經費,並逐步恢復發給官員職分田的做法,讓他們自己養活自己。這之後,直到太宗去世,政府在公廨錢存在與否的問題上,一直左右搖擺。時而恢復,時而廢止,財政不平衡的問題沒有解決,並且始終折磨著這位一代明君。 二、飯碗 唐代,作為曾經首善之區的關中地區,經濟環境與生態環境已經逐漸惡化。人稠地狹,官僚隊伍大為增加,糧食產量已不足以滿足都城的消費,但由於它在政治上還是首都,所以政府必須利用行政手段大量向長安輸血。中央政府每年都要調運大量漕米進京。糧食運輸的費用相當大。而曾經被視為蠻荒之地的江南地區,已經匯聚了大量的財富。如此,政府對運河的依賴便與日俱增。太宗朝,人們發現有個很大的問題,即南方的糧食經過運河北上到達黃河後,再經黃河運輸到長安卻困難重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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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朝漕運 譬如,每年的二月份開船從揚州出發,四月之後才能透過淮河進入汴河,由於此時運河水淺,通行不便,要等到六七月份才能到達運河與黃河交叉口處,可偏偏這時恰逢黃河的汛期,無法通航,只能等到八九月份黃河水位落下去之後,再航行進入洛河。把糧食從揚州運往洛陽,需要耗費大半年時間。從運河轉黃河時,江南的水手由於不熟悉黃河的水文地質狀況,必須僱傭當地人,這也會加大運輸的成本。 糧食運到洛陽後,整個運輸工程也才只完成一半。從洛陽轉運至長安還有更大的麻煩。需要從洛陽用車輛把糧食先馱運到陝州(今三門峽),再透過陸路繞過三門峽,重新進入黃河,入渭河,將糧食送至長安。之所以要繞過陝州,因為此峽口位於崤山的懷抱中,河水中多立有砥柱,水流湍急,經過的船隻十有七八都會傾覆,且必須做好折損百分之八十資產的準備。然而走陸路的成本也很昂貴,山巒重疊,溝壑縱橫,車摧牛斃也時常發生。從洛陽到陝州的三百里,每運送兩石糧食,就要花費一千錢。《舊唐書》中有記載,僅從洛陽含嘉倉用大車陸運至陝,1石糧食就需運費五百文。那麼以早期每年運糧20萬石記,需運費10萬貫;到後期每年233萬石記,需運費116萬貫,運輸成本遠超糧食的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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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杭運河沿線地勢剖面圖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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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宋]歐陽修、宋祁:《新唐書》,中華書局

3、[宋]司馬光:《資治通鑑》,中華書局

4、[宋]王溥:《唐會要》,中華書局

5、 潘鋪:《隋唐時期的運河與漕運》,三秦出版社

6、 陳峰:《試論唐宋時期漕運的沿革與變迂》,《中國經濟史研究》1999,3

7、陳朝雲:《唐代河南的倉儲體系與糧食運輸》,《鄭州大學學報》2001,6

8、徐宏件:《論唐都長安的糧食供應》,陝西師範大學,2007

9、李錦繡:《唐代財政史稿》,北京大學出版社,19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