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部印度神片,為何能夠入圍北影節?

這部印度神片,為何能夠入圍北影節?

許多人說這部電影是印度版的《辯護人》,甚至

說是印度版《秋菊打官司》,由此可見影片在題材方面確實不算新鮮,但《傑伊·比姆》的印度烙印使它成為了別具一格的電影。

從名字來說,大家高喊的口號“傑伊比姆”本身就是印度歷史文化的體現。傑伊比姆不是一個人的名字,而是“比姆拉奧·雷姆傑安貝德卡爾萬歲”的意思。比姆拉奧·雷姆傑安貝德卡爾出生於1891年,是印度第一位法律部長、印度法律之父,他一生致力於提高低種姓人群的社會待遇,為低種姓人群爭取了包括受教育權等一系列權益。由此,電影的主題不言自明。

從內容上說,本片於許多電影一樣都描寫了律師為下層平民爭取公正的情節,但本片大膽地從困擾印度社會多年的種姓制度切入,而不是隨便選擇一個可能出現在任何國家的冤案,使得作品更加真實有代表性,影片的社會意義也因此得到提高。

這部印度神片,為何能夠入圍北影節?

細數“社會現實批判”這一型別,韓國自不必說,我國也不算一片荒土。無須溯及《牯嶺街少年》,就算近年,也有《嘉年華》、《過春天》、《少年的你》、《我不是藥神》等耳熟能詳的作品。

這一型別的特質,要麼以一則冤案作為切入點,要麼就鋪陳主人公違法的“不得已為之”,總之就是秉持“惡劣環境之下,一切皆可為”的敘事邏輯,最終導向的往往都是社會的結構性問題或者惡的內生性。

以這一標準來看,《傑伊·比姆》其實遠不夠格。因為它最終導向的毋寧說是一種惡的偶然性:律師是好人自不必說,知識階層、統治階層也各有負責任的良善人士,惡人終究只是一小批,且愚笨不堪;至於“賤民”,除了烘托一個“慘”字外,再也看不到任何別的主體性因素——

他們是失語的、不可接觸的,於是他們只能是留待被拯救的,哪怕他們都為人正直、敦親和睦、精誠團結。

這部印度神片,為何能夠入圍北影節?

影片反覆提到“印度憲法之父”(安貝德卡爾)也是一個“賤民”,可惜此君除了像馬克思一樣被用作神壇供奉起來外,再無別的敘事作用。

因此,《傑伊·比姆》的力度終究是柔弱的,但至少,它“說了”,且說出來了。

從音樂上來說,作品依舊運用了極具印度風味的大量歌曲,但卻減少了舞蹈的使用,這使得歌舞背後濃郁的宗教色彩與民族審美得到了調節。雖然不清楚是否是導演有意為之,但至少在客觀上降低了外國的觀眾的接受難度,為電影走出國門助力。同時又在開場的第一首歌中加入大量描寫地區民族生活的片段,補足了舞蹈缺失帶來的民族性,也讓不瞭解印度的觀眾有了更加具體的印象,是印度軟實力的不錯輸出。

有人說:“好電影就是挖掘出一個國家或者社會最黑暗的一面,但讓你對那產生好感。”從這個角度來說,《傑伊·比姆》是個不錯的電影。

這部印度神片,為何能夠入圍北影節?

不過,電影在人物塑造方面確實有些單薄。好人壞人都有些臉譜化的痕跡,觀眾看不到好警察為什麼好、壞警察為什麼壞,法官為什麼一面嚴格按照法律宣判、一面忽視線索缺失,連錢得魯和森加尼令人仰慕的堅強也缺少鋪墊和交代。劇本中人物塑造的缺陷,加上好人為平民沉冤昭雪的元故事廣泛流傳創作,深刻的印度烙印與上佳的鏡頭語言也難以讓它成為不可替代的神作。

但可貴的是,這樣的電影,對於整個的印度電影市場來說,並非是曇花一現,而是諸豔中的一朵。前有《貧民窟的百萬富翁》,有《誤殺瞞天記》、《第15條》,有與本片同一年的《白虎》,甚至包括《摔跤吧!爸爸》。

這部印度神片,為何能夠入圍北影節?

這幾乎已經成了一種套路:在一部商業片中夾雜一些批判社會的元素,這樣資方滿意,觀眾也滿意。文化批評家或者馬克思主義者可能不會滿意,但不可否認的是,正是在這日復一日的觀影過程中,在觀眾與電影人對型別片套路的逐漸諳熟中,一種大眾審美與製作審美的口味與習慣逐漸形成了,由此營造的其實是一種審視自身的氛圍感。

再回到國內,我曾一度以為《我不是藥神》是個起點,孰料竟成暫時的絕響。

這部印度神片,為何能夠入圍北影節?

“有時候形容一個人殘酷的像野獸,

其實是極其不公正的,委屈了野獸。

野獸絕不可能像人那麼殘忍,

殘忍的那麼巧妙,那麼精緻”

“如果魔鬼並不存在,而是人創造出來的,

那肯定是人按照自己的模樣創造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