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營農商銀行監事會“四個強化”提升監事會監督質效

今年以來,東營農商銀行監事會在省聯社和行黨委的正確領導下,不斷完善監事會組織架構建設,強化監事會工作計劃性、規範性和聯動性,充分發揮監事會的監督職能,推動制度建設與時俱進,延伸觸角創新監督方式,監督質效持續提升。

強化組織架構建設,確保履職的獨立性、權威性和有效性

。該行監事會共有監事6名,外部監事佔比為三分之一,監事會下設監督委員會和提名委員會,各委員會由3名監事組成,主任委員均由外部監事擔任,同時,設定了獨立的監事會辦公室,配備專職工作人員3名,制定了《東營農商銀行監事會經費管理辦法》,在2021年度預算中列支監事會履職專項經費,出臺了《東營農商銀行監事會辦公室專項考核辦法》,明確了監事會辦公室工作人員考核,做實監事會辦公室“四個獨立”(機構獨立、經費獨立、考核獨立、人員獨立),保證監事會履職的獨立性、權威性和有效性。

強化工作計劃性,確保各項工作有條不紊開展。

為了保證各項工作有條不紊進行,監事會提前制定好第二年工作計劃並根據計劃制定詳細的工作配檔表,各項工作任務均有完成時限、完成進度、責任人等內容。工作任務完成後監事會辦公室將情況反饋監事會,監事會能夠及時掌握各項工作情況,並將工作完成質量作為監事會辦公室的重點考核內容。

強化履職規範性,確保監督平臺作用充分發揮。

一是規範召開監事會及下設專門委員會會議。會前10天將會議內容通知監事,保證會議重點突出,規範高效。各專門委員會按照工作規則開展工作,及時審議相關議案,並向監事會說明情況,對監事會監督履職起到了支援作用。各位監事認真審閱會議材料,獨立行使表決權,客觀發表意見,為監事會決策起到了積極作用。二是加強制度建設。監事會及時修訂了監事會和專門委員會議事規則,規範了監事會議事程式,先後研究制定了《東營農商銀行監事會辦公室部門職責》《東營農商銀行監事會經費管理辦法》等制度辦法,逐步完善監事會各項制度,健全監事會工作機制,完善監事會監督方式,增強監督的獨立性、權威性、有效性。三是認真做好董事、監事、高管人員履職監督與評價工作。透過派員列席董事會會議和高階管理層會議,聽取有關情況彙報,調閱相關資料,到支行調研等多種方式,對董事和高階管理人員履職情況進行日常性、持續性的監督,並按照履職評價辦法形成評價報告,向股東大會和監管部門報告。四是做實專項檢查和調研監督。監事會每季度至少組織一次專項檢查和一次調研監督活動,透過現場檢查、召開座談會、上門走訪客戶等方式,對行內經營管理等情況進行監督,對監督檢查發現的問題及時傳送風險提示單、工作建議書、約談通知書,並將問題列入臺賬管理,持續跟蹤督導,確保整改落實到位,對形成的調研報告經監事會審議後供董事會和高階管理層參考。今年以來,共向董事會及高階管理層傳送風險提示22份,工作建議書7份,約談通知書13份,調研報告4篇。五是積極列席股東大會、董事會、貸審會、行長辦公會等重要會議,對重大決策程式、議事內容的依法合規性等內容進行現場監督。截至11月末,監事會共列席股東大會1次,列席董事會及董事會專門委員會會議44次,行長辦公會 23次,貸審會45次。

強化工作聯動性,確保形成監督合力。

一是每月10日前,彙總上月高階管理層下設職能部門職責範圍內的經營情況、財務情況、風險控制情況,以及與之相關的重大事項的書面報告,深入瞭解本行經營目標完成情況,以及本行化解風險和推動轉型發展等所採取的措施,並提出相關意見和建議。二是加強與本行紀委、合規、審計等部門溝通協作。監事會制定了監事會工作聯席會議制度,監事會辦公室與本行紀委、合規、審計等部門定期進行資訊溝通,實現資源共享,形成有效協調的聯動工作機制。三是加強與銀保監分局的溝通匯報。監事長每季度至少與銀保監分局彙報一次工作,並聽取監管部門的意見和建議,形成會議紀要,並將相關問題列入臺賬管理,持續跟蹤督導,確保整改落實到位。

(通訊員 巴文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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