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媒:旺角襲警案建築工人涉嫌搶槍和拒捕被判7年,同案男生被判進懲教署更生中心羈押

【環球網報道】據香港“星島網”訊息,2019年10月兩名男子在旺角示威現場企圖從警員手上搶槍並拒捕,香港區域法院(簡稱:區院)法官今天表示,企圖搶槍的建築工人案情有其嚴重之處,認為區院的判刑許可權不足以反映該名被告的刑責,判他監禁7年,即區院的判刑上限。同案男學生抗拒在正當執行職務的警員罪名成立,被判進入感化和教導青少年犯的懲教署更生中心羈押。

港媒:旺角襲警案建築工人涉嫌搶槍和拒捕被判7年,同案男生被判進懲教署更生中心羈押

據報道,本案首名被告為建築工人的謝信誠,他承認非法集結罪和襲擊正在執行職務的警務人員罪,控方分別指控他使用竹竿及其他物品堵路,並攻擊一名警員,另外他還被裁定企圖搶劫罪成立。另外一名被告陳家俊則被裁定一項抗拒正在正當執行職務的警務人員罪成立,指控他於同日,在旺角彌敦道的公眾地方,抗拒在正當執行職務的警務人員。

法官在判刑時表示,案中暴力行為並非預謀,屬突發行為,但案情極其嚴重,一警員當時孤立無援,並以溫和方法執行職務,卻被群起圍攻的境況,而首名被告協助他人逃走屬加刑因素,在參與非法集結,卻要警員不執法,屬橫蠻無理。

法官表示,法庭量刑必須反映懲罰及阻嚇性,因此判首名被告(建築工人謝信誠)入獄7年。至於另一名被告的年紀較輕,則判他入懲教署更生中心羈押。

根據網上公開資料,“更生中心”是香港懲教署管理的一類設施,由香港特區政府的保安局局長經刊登香港憲報而指定。更生中心是更生中心訓練計劃(或更生計劃)的重要一環,作用是感化和教導年滿14歲但未滿21歲的犯法人士,包括羈押青少年犯,並讓青少年犯在被規定在進修、工作或從事其他獲允許的活動後居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