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不住誘惑,再次鋌而走險賣假藥2022-07-29

“我非常後悔,不應該貪小便宜,觸碰法律底線。”近日,浙江省寧波市北侖區檢察院辦理的鄔某銷售有毒、有害食品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案公開宣判。被告人鄔某被判處有期徒刑十個月,並處罰金3000元;被判支付銷售價款10倍的賠償金2萬元,3年內不得從事食品生產、銷售及相關活動。

鄔某在寧波一條不起眼的弄堂裡經營著一家保健品店。據鄔某介紹,這家店已經開了20多年,生意一直不溫不火,主要是售賣計生用品,但也會向老顧客推薦一些所謂的“性保健食品”,“一些老顧客、生活在附近的人都知道我店裡賣什麼。”

2013年,鄔某因賣假壯陽藥被法院以非法銷售假藥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緩刑一年六個月,並處罰金1萬元。“最近這兩年又有人上門給我推銷壯陽藥,我一想賣這個賺得多,就心動了。”鄔某明明知道所謂的壯陽藥違法,但是禁不住利益的誘惑再次鋌而走險。

經查明,2019年至2021年12月,鄔某多次買賣所謂的特殊性保健食品,非法獲利2000元。經檢驗,這些“性保健食品”均含有違禁成分西地那非。

經審查後,北侖區檢察院在對鄔某銷售有毒、有害食品案提起公訴的同時,依法提起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訴請法院判決鄔某支付銷售價款10倍的懲罰性賠償金和從業禁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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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檢察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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