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警普法」曬聊天記錄算違法嗎?

「網警普法」曬聊天記錄算違法嗎?

在如今網際網路高度發達的時代

我們總能在各個平臺看到

有人曬聊天記錄

其實這些都包含了

我們的個人隱私

極有可能被有心之人利用

那麼曬聊天記錄算違法嗎

「網警普法」曬聊天記錄算違法嗎?

曬聊天記錄,也算違法?

案例:黃某系湖北某學院學生,透過百度貼吧相識劉某。2019年6月某日,劉某在百度貼吧湖北某學院吧釋出包含黃某的照片以及與黃某相關的低俗言論。在發帖當日,劉某又透過QQ私聊的方式與黃某進行協商,對黃某提出無理要求。在遭到黃某拒絕後,劉某將聊天記錄、QQ、電話號碼、姓名曝光。為此,黃某向法院起訴請求劉某立即停止對黃某的名譽侵權行為,向黃某書面賠禮道歉、消除影響、恢復名譽,同時要求賠償精神損失88000元。

法院經過審理後認為,劉某的行為已經構成了名譽權侵權和隱私權侵權。

「網警普法」曬聊天記錄算違法嗎?

網警普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三條:除法律另有規定或者權利人明確同意外,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實施下列行為:

(一)以電話、簡訊、即時通訊工具、電子郵件、傳單等方式侵擾他人的私人生活安寧;

(二)進入、拍攝、窺視他人的住宅、賓館房間等私密空間;

(三)拍攝、窺視、竊聽、公開他人的私密活動;

(四)拍攝、窺視他人身體的私密部位;

(五)處理他人的私密資訊;

(六)以其他方式侵害他人的隱私權。

任何情況下公開聊天記錄,都算侵權嗎?

案例:2019年4月,趙先生與丁女士相識。同年確認戀愛關係。同年8月,丁女士發現趙先生已婚。趙先生稱與妻子準備離婚,丁女士信以為真。2020年初,丁女士因懷孕入院手術,趙先生欲與丁女士分手並承諾補償其100萬元,並出具欠條。由於丁女士一直未收到補償款,一氣之下,她前去趙先生公司,在其公司玻璃上張貼欠條和兩人的微信聊天記錄。趙先生認為丁女士的行為侵犯了自己的名譽權與隱私權,要求丁女士進行賠償。法院認為,趙先生已婚卻在徵婚網上覓友,並與丁女士發生不正當關係,違背夫妻忠實義務,違背了社會公序良俗,有損社會群體利益,所以對趙先生該項隱私權的保護應有所限制。

「網警普法」曬聊天記錄算違法嗎?

法律的保護不是無條件的,是“有門檻”的!!!諸如此類對社會產生負面影響的事件,法律將僅對其進行有限度的保護。

網警普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八條規定:民事主體從事民事活動,不得違反法律,不得違背公序良俗。

《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六條:處理個人資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行為人不承擔民事責任:

(一)在該自然人或者其監護人同意的範圍內合理實施的行為;

(二)合理處理該自然人自行公開的或者其他已經合法公開的資訊,但是該自然人明確拒絕或者處理該資訊侵害其重大利益的除外;

(三)為維護公共利益或者該自然人合法權益,合理實施的其他行為。

網路不是法外之地

以身試法不可取

但是如果我們的隱私受到侵犯

一定要拿起法律武器

勇敢維護自身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