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生交通事故之後怎麼辦?
大部分駕駛人
第一時間會報警並留在事故現場。
然而有人一看出事了,
心裡害怕,跑了!
結果又撞了…撞了又繼續逃…
兩起事故,竟是同一輛車
12月2日20時50餘分,三鄉交警接到駕駛人李某報警,稱自己駕車行至三鄉新圩橋路段時 ,
對向一輛小轎車突然實線變道,撞向他的小轎車
。
事後,
對方車輛倒車20米,並在現場停留大約3分鐘後,突然駕車逃離現場
。民警隨後趕往現場瞭解情況。
未料半小時後的21時23分,民警再次接到報警,稱一輛小轎車行至三鄉平東村鴻埠園華萊士對開路段時,
突然失控撞向路邊多輛電動車後又撞了兩間店鋪,肇事司機下車看了幾眼後,同樣火速駕車逃離現場
。
鎖定目標,肇事車主自首
在調查過程中,民警發現兩宗事故的肇事車輛
竟都同一輛小轎車
,於是立即聯絡車主,但得知涉案車輛早前已經抵押給一名叫做陳某的男子。根據相關線索,民警隨後找到陳某的親人,要求規勸陳某到大隊配合案件調查。
迫於壓力,12月7日,陳某來到三鄉大隊投案自首,並
對其肇事逃逸的違法行為供認不諱
。
真相:無證駕駛,還把車賣了
據瞭解,陳某現年42歲,三鄉鎮新圩村人,
未申領機動車駕駛證
。在接受民警的詢問時,陳某
辯稱對當晚在新圩發生的事故並不知情,
而在鴻埠園發生的交通事故則
是因為自己操作失誤才發生的
。
事發後,
因自己沒有任何駕駛資格,害怕被抓後受到嚴厲處罰
,於是逃離現場,並於12月4日將車輛賣到廢品收購站,
自以為把車賣了就沒有證據指證他是肇事司機了
。
根據道路交通法規,
陳某除賠償兩宗案件中的15000餘元相關損失外,還將因無證駕車、肇事逃逸合計被處罰款3500元,行政拘留20天的處罰
。目前,案件在進一步處理中。
中山交警提醒
請廣大市民群眾
時刻遵章守法,安全文明出行。
如不慎發生交通事故,
我們應第一時間停車、救助傷員、
保護現場,並及時報警處理。
目前全國公安追逃系統已實施聯網,
抱以僥倖、以身試法,
你將無處可逃,
最終受到法律的嚴懲!
【來源:中山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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