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薅羊毛大神”原來靠的不是手速

浙江省天台縣一超市老闆餘某藉助所謂的搶單“神器”“薅羊毛”,不到3個月賺了13萬餘元。近日,經天台縣檢察院提起公訴,法院以非法獲取計算機資訊系統資料罪判處餘某有期徒刑三年,緩刑三年,並處罰金3萬元。提供“神器”的紀某、劉某、李某三人因犯提供侵入計算機資訊系統工具罪,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到三年不等的刑罰,均適用緩刑,各並處罰金。

今年初,在某個“薅羊毛”圈裡出現了一位“大神”級人物餘某。在網購平臺推出的限時促銷活動中,他在幾秒之內總能搶到東西,而且他把“薅”到的鍋碗瓢盆之類的小東西放在自己經營的超市裡賣掉,“薅”到熱水器、空調這些大件,就找路子轉手賣出去。低價搶購高價賣出,兩個多月時間,他賺了13萬餘元。他還曾和朋友炫耀,“‘薅羊毛’誰有我快?”

但這位“大神”真的是靠手速嗎?在幾波“秒殺”活動之後,餘某被平臺“盯上”了。網路安全工作人員發現,餘某賬號“秒殺”成功的機率特別高,而且交易成功的時間都在活動開始的一兩秒之內。平臺經分析認為餘某應該是用了一種搶單軟體,於是向警方報案。

餘某被抓後交代說,

他確實不是什麼“大神”,而是花2000元從網上購買的搶單“神器”讓他“飛起來了”,“甚至連手都不用動,到時間了軟體就會自動搶購,還可以同時登入多個賬號。”

搶單“神器”從何而來?計算機專業畢業的紀某經常會編寫一些軟體在網上分享,算是程式設計“大V”,他和劉某、李某因軟體而結識。經常混跡於各大論壇的三人發現,黃牛搶單軟體在市場上很有“錢景”,便商量著搞個“神器”出來。但從頭開始編寫太費勁,

於是他們每人出資2000元,先購買原始碼,再由紀某在此基礎上重新編寫、開發。沒多久,一款搶單“神器”問世。果然,這個軟體賣爆了,短短半年,先後有450餘人購買,他們獲利95萬元。

為處理售後,三人還組建了一個QQ群。

今年5月,餘某、紀某等人相繼歸案。隨後案件被移送至天台縣檢察院審查起訴。該院審查後認為,紀某、劉某和李某研發、出售搶單軟體的行為侵入了網購平臺系統,影響了平臺安全性,破壞了網際網路管理秩序,構成提供侵入計算機資訊系統工具罪;餘某使用搶單軟體非法獲取網購平臺的資料,情節嚴重,構成非法獲取計算機資訊系統資料罪,依法對這四個人提起公訴。

四名犯罪嫌疑人都表示認罪認罰,餘某上交了“薅羊毛”得來的13萬餘元,而紀某等三人也交出所有犯罪所得,共計100餘萬元。

7月7日,法院審理後採納檢察機關的意見,判決四人罪名成立。目前,判決已經生效。8月29日,天台縣檢察院對相關單位和平臺進行回訪,建議進一步加強資料技術監測管理,切實維護市場秩序公平公正。

【來源:咸陽檢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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