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主觀目的與催收行為 準確認定惡意透支型信用卡詐騙罪
惡意透支型信用卡詐騙罪相當於借款詐騙,應當以行為時是否具有還款能力作為重點判斷內容認定非法佔有目的[…]
閱讀全文惡意透支型信用卡詐騙罪相當於借款詐騙,應當以行為時是否具有還款能力作為重點判斷內容認定非法佔有目的[…]
閱讀全文而羅某在獲得二百多萬元的借款後,全部用於償還欠債和賭博,這些用途不可能產生收利,必然導致資金無法收回,說明其借錢時根本沒有還錢的打算和規劃,主觀上是想非法佔有被害人財物進行使用,雖然其間有少量歸還利息和本金的行為,也只是為了掩蓋真相,防止被[…]
閱讀全文但是,如果男女雙方並未達成一致,一方強行向另一方索取“分手費”並採用威脅、要挾手段的,如果數額較大,則可能涉嫌敲詐勒索罪[…]
閱讀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