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錢不還”可能構成詐騙罪!

而羅某在獲得二百多萬元的借款後,全部用於償還欠債和賭博,這些用途不可能產生收利,必然導致資金無法收回,說明其借錢時根本沒有還錢的打算和規劃,主觀上是想非法佔有被害人財物進行使用,雖然其間有少量歸還利息和本金的行為,也只是為了掩蓋真相,防止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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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還多少期才安全?

要還多少期才安全?

不信,我們先來看下貸款詐騙罪的定義:它是指以非法佔有為目的,編造引進資金、專案等虛假理由、使用虛假的經濟合同、使用虛假的證明檔案、使用虛假的產權證明作擔保、超出抵押物價值重複擔保或者以其他方法,詐騙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的貸款、數額較大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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