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造謠出軌女子至今找不到工作!不能對造謠者輕易放過

前段時間,一段年輕女子出軌快遞小哥的影片在網上被瘋傳,其中還配上了露骨的聊天記錄。流傳的故事中,影片中的吳女士被描繪成獨自在家帶孩子的“小富婆”,是兩次主動勾引快遞小哥偷情的“風騷少婦”。

在接下來的日子裡,吳女士承受了許多難以忍受的惡意。鄰居、同事對她投來異樣的目光,她甚至還收到了各種侮辱性的簡訊,這些事情給吳女士造成了巨大的精神傷害。

不久之後,事件真相大白。在警方的查證下,網上流傳的影片被證實是郎某趁吳女士在小區快遞站點取快遞時透過手機攝錄。出於博人眼球的目的,他與朋友何某透過分飾“快遞小哥”與“女業主”身份,捏造了曖昧微信聊天內容,並將攝錄的影片和聊天截圖發至微信群。

被造謠出軌女子至今找不到工作!不能對造謠者輕易放過

“社會性死亡”後果嚴重

雖然造謠者被依法行政拘留了9天,但遭受“社會性死亡”的吳女士仍舊深陷困擾:網上的謠言和攻擊並沒有消失,甚至還有海外網友發信息辱罵她,身邊的朋友同事對此議論紛紛,公司也將她勸退。她試著找新工作,卻一直被拒絕,精神上備受打擊,甚至不敢出門,最終被醫院確認為“抑鬱狀態”。

被造謠出軌女子至今找不到工作!不能對造謠者輕易放過

圖片吳女士已出現抑鬱症狀

而郎某和何某認為,自己只是“鬧著玩”,完全沒想到會有這樣的後果,對吳女士提出的公開影片道歉和賠償相關損失表示拒絕。

影片來源:@梨影片

影片來源:@梨影片

網路應是守法者的家園

近期發生的幾起“社會性死亡”事件,都是造謠者把鍵盤一敲,信謠者不分青紅皂白的傳播,導致受害人承受物質與精神上的雙重傷害。

網際網路的出現,使造謠者的造謠成本顯著下降,而受害人的精神損失、物質損失卻呈幾何倍數增長。許多好事之人將虛假影片加工,拋到網路上博取關注,並沒有意識到這樣的做法會造成怎樣嚴重的後果。

謠言止於智者,更要止於法律

2021年1月1日,民法典將正式生效,相比於之前的民法規範,其中最大的立法突破之一便是人格權獨立成編,對自然人權利的享有和保護作出了相對全面的規定。其核心目的,就是在國家意志層面,更大程度上體現人文關懷,把“人”始終放在第一要位。

我國《民法典》第九百九十條明確規定“人格權是民事主體享有的生命權、身體權、健康權、姓名權、名稱權、肖像權、名譽權、榮譽權、隱私權等權利。”其中名譽權是對民事主體的品德、聲望、才能、信用等的社會評價。第一千零二十四條規定“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以侮辱、誹謗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譽權。”除此之外,《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二條也明確規定“自然人享有隱私權。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以刺探、侵擾、洩露、公開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隱私權。

”顯然,以“社會性死亡”為目的的資訊傳播行為,不但可能侵犯名譽權,也可能侵犯隱私權。

網路不能成為違法者的樂土,而應是守法者的家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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