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注意!“借錢不還”可能構成詐騙罪!

在現實中,有時候因為親戚朋友說因為創業、買房等理由借錢,而導致的借錢不還,也發現他借錢根本不是因為對自己說的那些理由,這構成了“借錢不還”型詐騙,即借貸式詐騙,是指行為人以非法佔有為目的,透過借貸的形式,騙取公私財物的詐騙方式。

請注意!“借錢不還”可能構成詐騙罪!

此類犯罪在日常生活中時有發生,由於犯罪人通常都是披著民間借貸的面紗實施,而且多發於親戚、朋友、熟人之間,因此與民事案件中的債權債務糾紛有一定的相似之處。

那麼,小編在這裡給大家分析一下民間借貸和“借款型”詐騙的區別。

“借款型”詐騙罪與民間借貸的區別

一、行為人非法佔有的主觀意圖不同

借款型”詐騙的詐騙人主觀上具有非法佔有的故意,即行為人在借錢時就具有不歸還的意圖。而正常的借貸人在借款時卻具有歸還的意思,往往只是因為客觀原因造成債務不能及時歸還。

請注意!“借錢不還”可能構成詐騙罪!

對於“非法佔有”的目的可以從以下幾個客觀方面來判斷:

1.行為人借錢的理由與實際用途是否相符

2.行為人借款時的是否謊稱了自己的財務狀況

3.行為人是否有掩飾真實身份或隱匿行蹤的行為。

例如利用假名、假住址或假證件來掩蓋真實身份;借錢時雖使用真實身份,但在騙得借款後或被害人追償過程中,又透過更換手機號碼、變更居住地點等方法來隱匿行蹤。

二、行為人採取的方式不同

詐騙人在借款時都會採用虛構事實和隱瞞真相的手段,導致被害人產生錯誤的認識,如虛構借款用於某種投資或營利性的活動,又如虛構自已的財務狀況,使被害人誤信其有歸還的能力。而正常借貸中,借款人往往會如實的告知其借款用途,很少採用欺騙的方法。

請注意!“借錢不還”可能構成詐騙罪!

三、行為人對借款的態度不同

詐騙人在騙得財物後不會考慮歸還財物,因此在財物的使用上毫無顧慮和節制,直接造成財物的損失,如將借款用於賭博、吸毒或個人揮霍;而民間借貸中,借款人本身具有歸還借款的能力,或者將借款用於可產生合法收益的途徑,以保障歸還借款。

以上就是民間借貸和借款型”詐騙的區別,希望大家能判斷兩者的區別,在感覺到自己受到詐騙的時候果斷報警,而不是選擇訴訟!而在借錢的時候怎麼樣都要寫欠條,選擇欠條說簽訂方便快捷的電子欠條,以免發生此類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