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界碰瓷!“和天下”煙起訴“和天下”酒侵權,獲賠400萬元

跨界碰瓷!“和天下”煙起訴“和天下”酒侵權,獲賠400萬元

2021/11/3 白條豬肉批發價 22。8元/公斤

======================

“抽和天下煙,配和天下酒”看到這句宣傳語,你會不會覺得奇怪,煙企竟做起了酒生意!

今日,記者從長沙市中級人民法院獲悉,“御貴和天下”白酒因構成商標侵權和不正當競爭行為,被判向“和天下”捲菸賠償經濟損失400萬元。

借名煙包裝來宣傳自己,這家酒企被索賠500餘萬元

“和天下”捲菸是湖南中煙工業有限責任公司旗下的知名品牌。自2005年起,該煙企就陸續對“和天下”煙標美術作品申請了版權登記,註冊了“和天下”系列商標,並獲得“和天下”捲菸條盒包裝外觀設計專利授權。在長期經營和維護下,“和天下”品牌連年保持全國高價位捲菸產銷量領先,知名度持續提升,被公眾普遍知曉。

跨界碰瓷!“和天下”煙起訴“和天下”酒侵權,獲賠400萬元

2018年11月,“和天下”捲菸陸續接到消費者詢問,是否生產銷售了“和天下”白酒。後來調查得知,一款“御貴和天下”白酒商品悄然在市面上流行起來。而最關鍵的是,這款白酒的包裝、裝潢與“和天下”捲菸的高度近似,還參展了2018年第十屆中部(武漢)糖酒食品交易會。不過,在交易會上,武漢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現場執法核查,認定御貴公司展銷的“御貴和天下”白酒擅自使用與原告“和天下”捲菸商品名稱、包裝、裝潢相同或近似的標識,導致混淆,違反了反不正當競爭法的規定,向御貴公司下達《責令整改通知書》。令人意外的是,2019年1月,“和天下”白酒仍在湖南省內大規模銷售。

跨界碰瓷!“和天下”煙起訴“和天下”酒侵權,獲賠400萬元

“和天下”捲菸認為,貴州御貴和天下酒業銷售有限公司在展銷會中刻意將外包裝極其近似的“和天下”捲菸條盒與被控侵權白酒包裝盒相鄰放置用於宣傳,且不標註任何來源區別資訊以加劇混淆後果。此外,湖南乾廣鑫源商貿有限公司、李某某、貴州省仁懷市茅臺鎮國珍酒業(集團)有限公司還將被控侵權白酒銷往湖南、成都等地。其行為已經侵害了自己的馳名商標專用權,屬於不正當競爭行為。

為此,“和天下”捲菸將貴州御貴和天下酒業銷售有限公司等四被告起訴至長沙市中級人民法院,請求法院判令其停止侵權行為,支付賠償金及合理開支512萬元,並在相關媒體上連續10日刊登宣告,賠禮道歉,消除影響。

跨界碰瓷!“和天下”煙起訴“和天下”酒侵權,獲賠400萬元

法院:四被告行為構成商標侵權和不正當競爭

法院經審理認為,被控侵權的白酒包裝、裝潢所採用的“和天下”文字、長方形圖塊、金色橫條等構成要素以及各構成要素之間的顏色搭配、平面空間佈局等均與涉案包裝、裝潢相同或近似,二者在整體視覺效果上亦較為接近,已達到足以造成混淆的程度,容易使消費者誤認為上述二款被控侵權白酒商品與“和天下”香菸商品的來源相同或者與原告存在特定聯絡。

御貴公司和國珍公司作為共同生產涉案白酒商品的市場主體,其行為構成不正當競爭。御貴公司在2018第十屆中部(武漢)糖酒食品交易會上參與實施的展銷行為客觀上加劇了混淆後果,亦構成不正當競爭。李某某作為御貴公司法定代表人及大股東,明知涉案包裝、裝潢具有較高知名度和影響力,在被原武漢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行政查處並依據反不正當競爭法第六條第一項作出行政處罰後,仍將與涉案包裝、裝潢高度近似的酒盒包裝申請外觀設計專利並獨佔許可給御貴公司使用,透過御貴公司大肆生產並在全國範圍內銷售被控侵權白酒,侵權惡意明顯,系直接參與前述已認定的不正當競爭行為,與御貴公司構成共同侵權。

綜上,長沙市中級人民法院作出一審判決,判四被告立即停止侵犯“和天下”捲菸第5007173號“

”商標專用權的行為和不正當競爭行為,透過相關媒體刊登致歉宣告消除影響,並賠償經濟損失400萬元。四被告不服,向湖南省高階人民法院提起上訴,今年5月,二審結果是維持原判。

長沙智慧財產權法庭員額法官孫一中表示,以改變顯著特徵、拆分、組合等方式不規範使用註冊商標且突出使用部分與他人在不同商品類別上已達馳名程度的註冊商標高度近似的,超出了對自身商標的使用範疇,可依據馳名商標跨類保護規則予以規制。本案從保護馳名商標和有一定影響的商品包裝、裝潢角度,全面梳理被告實施的各項侵權行為及侵害的權利和法益,打擊了擅自利用知名捲菸品牌“和天下”的商標及商品包裝外觀大肆製售白酒商品的非法仿冒行為,有力維護了權利人的企業與品牌形象,規範了市場競爭秩序。

【轉載請標明來源:祁東融媒體中心】

跨界碰瓷!“和天下”煙起訴“和天下”酒侵權,獲賠400萬元

跨界碰瓷!“和天下”煙起訴“和天下”酒侵權,獲賠400萬元

◆一審:周雲鳳 ◆二審:王貴陽

◆三審:胡春雷 ◆總編:周  軍

請盡情分享至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