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個簡簡單單降價的“純真年代”一去不復返了?

新聞背景:

每年的“雙11”電商購物節,各大平臺總是打著誘人的“特惠促銷”“百萬補貼”“滿減優惠”“限時秒殺”等口號,大幅度的優惠吸引著消費者的目光。然而,優惠背後也有不少套路。結合近幾年“雙11”消費者投訴情況,中消協近日釋出“雙11”六大消費提示,同時敦促各類電商經營者,多一些誠意、少一些套路,讓消費者真正享受到實惠。

那個簡簡單單降價的“純真年代”一去不復返了?

創意圖片 中國經濟網許子傑製作

優惠促銷很可能只是營銷口號,不能太當真

“雙11”是商家歷時多年打造的網購“促銷節”,各種“預售低價”“限時搶購”“爆款秒殺”的宣傳詞,給消費者形成“買到就是賺到”的心理預期。但事實證明,優惠促銷很可能只是營銷口號,不能太當真。對此,中消協提醒消費者不可迷信所謂的“價格優勢”,購買前最好能提前瞭解價格走勢,做到心中有數,除非是長期跟蹤考察的商品,否則千萬不要單純相信低價宣傳而盲目跟風下單。

“優惠漸欲迷人眼”的促銷宣傳,給很多消費者營造了“買到就是賺到,不買就是虧”的心理預期。不得不說,作為消費者“孃家人”的中消協這波提示來得很及時、全面、有針對性:每年“雙11”,都會被“巨惠特賣”“百萬補貼”“限時搶購”之類的宣傳迷霧籠罩。今年也不例外,定金立減、可湊滿減、可抽紅包等路數齊出,讓不少消費者頓感數學知識不夠用。

坑客一時爽,事後沒準是淚兩行

“嘴上說要優惠,身體卻不誠實地玩套路”,這樣侵害消費者權益的挖坑舉動,自然是透支商家信譽的短視之舉。其中某些誘騙欺詐性宣傳,如“先漲後降”,已涉嫌違反《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價格法》等。坑客一時爽,事後沒準是淚兩行。鑑於此,相較於事後對坑人商家點名通報,事先對消費者進行提示來得更有必要。而中消協釋出的“雙11”避坑指南,不僅是面向消費者的,也未嘗不是針對電商商家的,堪為電商促銷鏡鑑。

為了參加“雙11”,消費者不僅要弄懂比奧數還複雜的滿減、滿贈、紅包、禮券規則,還得把自己練成福爾摩斯,識破其中的套路。這不是消費者應該承擔的責任,也不是放心消費應有的良好環境。“雙11”全年最貴,消費者找誰說理?首先,平臺經營者要承擔主體責任。按照《規範促銷行為暫行規定》,平臺發現商家在統一組織的促銷中出現違法行為的,應當依法採取必要處置措施,儲存有關資訊記錄,依法承擔相應義務和責任,並協助市場監督管理部門查處違法行為。這在法律法規上壓實了平臺監督商家的主體責任。

還消費者安寧有序的“雙11”

實踐中,平臺身兼促銷活動發起者、規則制定者和實際受益者,不僅對商家有極強的約束力,還應以技術手段進行價格監測,對高於日常售價的商品予以警示乃至暫停上架,決不能甩給消費者,讓消費者自擔風險。在另一家電商平臺上,部分商品就由系統自動進行價格監測,並給出了“197天最低價”的提示。這種平臺提供的價格監測應當成為促銷期間的標配服務,保障消費者知情權。

平臺的業務增長離不開消費者,“雙11”好看的業績背後也是消費者一筆筆的訂單支撐起來的。因此,在平臺快速發展的過程中,不能只考慮資料好看,也需要適當停下腳步,有底氣地直面自身的問題以及消費訴求提質升級的新變化,少點促銷套路和浪費消費者時間的不合理規則,多些最佳化提升消費體驗與品質感知的人性化設計,持續為消費者創造價值。消費者也要以更理性、審慎的態度進行消費,量需而“入”、度入而“出”。

(以上綜合經濟日報、工人日報、深圳特區報)

微言大義:

@穆寧-LYN:我要理性消費。

@蒲公英顆星:保護好自己的錢包包,暫時不想購物。

@水水水愛運動:不需要,就不要湊熱鬧!

@北方姑娘喔:“雙11”的各種券,實在算不明白。

@午夜晚風飄:危險的是一顆禁不起誘惑的心。

中國經濟網編後語:

“你有張良計,我有過牆梯。”消費者跟商家鬥智鬥勇,固然別有一番樂趣。可畢竟“買的沒有賣的精”,最後吃虧的往往還是消費者。長此以往,累覺不愛。大家的時間都很寶貴,買個東西竟然買出了奧數競賽的感覺,消費者可太難了。時光已逝永不回,那個簡簡單單降價、乾乾脆脆打折的“純真年代”,真的一去不復返了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