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洗稿” 該管管了

網羅熱點

歲末年初,沸沸揚揚的郭敬明、於正道歉事件再次引來社會各界對抄襲的口誅筆伐。在自媒體行業,以移花接木“著稱”的“洗稿”同樣飽受詬病,透過簡單地增詞刪句、同義替換,炮製出的稿件與原作如出一轍。1月上旬,浙江省杭州市餘杭區人民法院智慧財產權審判庭庭長成文娟披露了一樁“洗稿”案件,為自媒體從業者敲響了警鐘。“洗稿”行為大行其道的背後有何利益鏈?怎樣維護原創者的權益,避免“劣幣驅逐良幣”?1月初,記者對此進行了採訪。

機器上陣“智慧”改寫

搖身一變成“爆款”

記者上網輸入關鍵詞“洗稿”“偽原創”進行搜尋,立即出現4000多萬條相關記錄。記者在一家號稱“AI編輯、智慧原創”的網站內看到,幾乎所有的文章都可以透過他們的“妙手”改頭換面獲得“重生”。

客服告訴記者,他們絕非簡單的偽原創,而是幫助使用者實現SEO(搜尋引擎最佳化)智慧原創的工具,輸入文字便可一鍵重寫。這款工具擁有10億級語料大資料庫,AI賦能靈活調整內容。“我們可直接提取文字核心詞,達到快捷創作的目的,文章能在保證原創度的基礎上被百度等平臺完整收錄。”同時,客服介紹,這款線上工具還能透過超強的詞句智慧運算,分析文章通順性,避免出現錯別字和前後語句不連貫的情況。

記者發現,該網站所謂的“智慧原創”已經無孔不入。使用者只需在任意網頁選擇具體詞句,即可獲取重寫。更令人驚愕的是,使用者還可以根據需要選擇不同的改寫模型,如文風流暢型、謹慎句式型、粗獷句式型等。如此“人性化”的服務自然價格不菲,使用者需成為SVIP以上級別會員才可體驗,這意味著一年需支付699元會員費,但依然引得大批自媒體人趨之若鶩,披著原創的外衣大肆騙取流量。

此外,“洗稿”商家還將市場瞄準電腦軟體。記者下載了一款自稱“洗稿神器”的軟體“洗稿機器人”,能採用獨家演算法抓取全網閱讀量高的內容,把文字打散重組,並巧妙避開由機器判定的審查,生產出符合平臺標準的“原創稿件”;還能進行近義詞替換,實現60秒高效產文。記者隨機敲入一段文字,透過近義詞替換功能快速完成了稿件輸出,對比原始文字,“簡單”替換為“簡略”、“眼睛”替換為“雙眼”、“工作”替換為“任務”,以此規避平臺的原創審查。它的自定義詞庫還可以讓使用者按照使用習慣自主轉換,這無疑為抄襲者提供了不勞而獲的溫床,為無恥的剽竊行徑大開綠燈。

社群催生職業寫手

原創作者很受傷

無獨有偶,另一條隱秘的生產鏈也漸漸浮出水面——人工“洗稿”,“機器+人工”雙軌執行,以應對更復雜、更靈活的成文要求,彌補機器改寫的粗陋和生澀。

QQ群便是人工“洗稿”的重要“基地”之一。為了逃避平臺管制,這些QQ群不以“洗稿”“偽原創”等敏感詞彙命名,取而代之以“寫手”“降重”等含糊字眼,以正規寫作為名大行侵權之實。

記者進入一個名為“寫手代寫降重”的QQ群,立即引來數個“洗稿”商家主動請求加為好友,紛紛詢問是否需要改寫公眾號爆款推文。記者隨即諮詢了其中一位中介,他信誓旦旦地表示,以一篇2000多字的文章為例,通順流暢且基本沒有改動痕跡的“偽原創”稿件僅需幾個小時便可出爐,價格划算只需66元,能順利透過平臺的原創度校驗。

在豆瓣,以“洗稿”為主營業務的小組不勝列舉,其承接範圍涵蓋了娛樂、歷史、遊戲、電商等各個領域,經其修改後的文章除被髮布在今日頭條、微信公眾號等自媒體平臺外,甚至還登上某些專業期刊,在“學術”光環的籠罩下招搖撞騙。發帖者通常會對字數、稿費、原創度等提出具體明確的要求,有意代寫者可與發帖者進行私聊確認,完成線上交易。在眾多的“洗稿帖”中,不乏招募兼職寫手的帖文,這些帖文極盡誘惑之詞,為求職者編織了“錢多活少”的美夢,薪酬從每篇幾十元至上萬元不等,工資可日結、月結或篇結。由此可見,業內對流量的追逐與焦慮與日俱增,這支“洗稿”大軍忙於瘋狂擴充自己的代寫隊伍,一張巨大的黑色網路正在緩緩鋪開。

豆瓣網友“leslie”講述了自己的“加精貼”被國內某知名醫美公眾號“洗稿”的經歷,該公眾號刊發的文章與原帖如出一轍,甚至圖片都絲毫未差,還不以為恥地加註了“原創”宣告。他主動與對方工作人員聯絡無果後,向微信平臺發起投訴,最終,該公眾號負責人向原作者道歉並支付了稿費。

法律監管全面出擊

強力糾偏“洗稿”亂象

需要承認的是,類似“leslie”這樣維權成功的案例實屬幸運,大多數原創者卻面臨著投訴無門的現實困境,發現難、舉證難、認定難,多重因素的羈絆使得這顆行業“毒瘤”遲遲未能摘除。

針對行業內這一公開的秘密,太原市新媒體協會會長範煒表示,低成本和利益驅使是導致“洗稿”之風盛行的主要原因。一方面,在自媒體圈內,一個編輯同時運營五六個賬號的現象是司空見慣的,而真正優質的原創稿件需要投入極大的人力物力,這些編輯們往往心有餘而力不足,沒有精力從事創作,只能用同義詞更換、語序轉換、增刪非關鍵詞語等低成本手法生產內容。另一方面,閱讀量是平臺考核廣告績效的重要標準,各公眾號透過植入廣告獲取分成收入的方式實現流量變現,收入與閱讀量成正比。真金白銀的補貼讓利慾薰心者投機取巧,剽竊他人的智力成果。工信部資訊通訊經濟專家委員會委員劉興亮認為,還有一部分“洗稿”屬於公關行為,是企業為宣傳自己或者抹黑打擊競爭對手,需要大批次釋出文章所採取的手段。

儘管眾平臺不遺餘力地鼓勵原創、抵制抄襲,但在金錢的驅使下,“搬運工們”仍舊大打“擦邊球”,找漏洞、鑽空子,向流量和利益低頭。

新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將於今年6月1日實施,提出了“提高法定賠償額”和“懲罰性賠償制度”,將法定賠償數額的上限從50萬元提高到500萬元,並設定下限500元。對此,山西律師協會資訊網路與電子商務業務委員會主任遲菲表示,這充分凸顯了懲罰性賠償的“懲罰”功能,必將極大地震懾抄襲者的囂張氣焰。“網路上發表的內容均有第三方平臺記錄時間,作品的先後發表順序一目瞭然,這可以作為認定‘洗稿’的強有力證據。”

遲菲認為,此次修訂為整治“洗稿”等侵權行為提供了法律依據,執法的可操作性增強,有利於扭轉現階段侵權糾紛頻發但賠償金額少的局面,推動全社會形成尊重版權、尊重原創的氛圍。“希望執法部門能以此為契機,加大對網路平臺侵犯著作權的懲治力度,不再讓原創者徒嘆奈何。”

在握緊法律準繩的同時還需多管齊下。範煒發出呼籲,“行業自律是破除‘洗稿’頑疾的關鍵所在。”他鼓勵自媒體人積極原創,如果使用他人作品需標明出處。劉興亮認為,各大平臺應透過AI等技術手段進行甄別,對於隱蔽性較強的、機器難以辨別的稿件,則應加入人為識別,如微信公眾號對此專門成立了委員會,由專業團隊判斷“真偽”。同時,要進一步暢通舉報渠道,發動人民群眾的力量,讓投機鑽營者無處可藏。總之,要實施更嚴厲的處罰,毫不留情地對“洗稿”行為予以重創,一旦發現,輕則刪除文章、重則封號,不斷為行業注入正氣清風。

本報記者郭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