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法典讀案例答問題》--被撤銷監護權還要支付撫養費嗎?

開欄語

這是新中國成立以來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這是一部被譽為“社會生活的百科全書”的法典。民法典涉及社會生活的方方面面,貫穿你我他的一生。值此民法典頒佈兩週年之際,最高人民法院新聞局特別推出《學法典讀案例答問題》欄目,邀請中央廣播電視總檯主持人李修平、賀紅梅、崔志剛、張仲魯領讀民法典條文,並彙總梳理了貫徹實施民法典典型案例進行對照解讀,還設計了多個民法典知識問答,讓我們一起學法典、讀案例、答問題。

01

學起來

第三集

,時長

09:28

中央廣播電視總檯主持人李修平

《學法典讀案例答問題》--被撤銷監護權還要支付撫養費嗎?

02

讀起來

某民政局訴劉某監護權糾紛案--遺棄未成年子女可依法撤銷監護權

(來源:

最高人民法院釋出未成年人司法保護典型案例)

基本案情

2018年7月22日,劉某在醫院生育一名女嬰後,於同月24日將該女嬰遺棄在醫院女更衣室內。女嬰被發現後由民政局下屬的某兒童福利院代為撫養。公安局經調查發現,劉某還曾在2015年1月29日,將其所生的一名男嬰遺棄在居民樓內。民政局向法院提起訴訟,以劉某犯遺棄罪,已不適合履行監護職責,申請撤銷劉某的監護權,民政局願意承擔該女嬰的監護責任,指定其下屬的某兒童福利院撫養女嬰。

裁判結果

法院經審理認為,劉某將出生三天的未成年子女遺棄,拒絕撫養,嚴重侵害被監護人的合法權益,符合撤銷監護人資格的情形。被監護人自被生母劉某遺棄以來,某兒童福利院代為撫養至今,綜合考慮被監護人生父不明、劉某父母年齡和經濟狀況、村民委員會的具體情況,由民政部門取得被監護人的監護權,更有利於保護被監護人的生存、醫療、教育等合法權益。綜上,法院判決撤銷劉某的監護權,指定民政局作為該名女嬰的監護人。其後,劉某被法院以遺棄罪判處刑罰。

典型意義

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法定監護人,有保護被監護人的身體健康,照顧被監護人的生活,管理和教育被監護人的法定職責。監護權既是一種權利,更是法定義務。父母不依法履行監護職責,嚴重侵害被監護人合法權益的,有關個人或組織可以依法申請撤銷其監護人資格,並依法指定監護人。在重新指定監護人時,如果沒有依法具有監護資格的人,一般由民政部門擔任監護人,也可以由具備履行監護職責條件的被監護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擔任。國家機關和社會組織兜底監護是家庭監護的重要補充,是保護未成年人合法權益的堅強後盾。當然,根據民法典第三十七條規定,監護權被撤銷不意味著撫養義務的免除,被撤銷監護權的父母依法應當繼續履行支付子女撫養費的義務。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長不僅需要司法及時發揮防線作用,更需要全社會協同發力,建立起全方位的權益保障體系,為國家的希望和未來保駕護航。

《學法典讀案例答問題》--被撤銷監護權還要支付撫養費嗎?

03

答起來

《學法典讀案例答問題》--被撤銷監護權還要支付撫養費嗎?

民法典知識問答】

《學法典讀案例答問題》--被撤銷監護權還要支付撫養費嗎?

:老江失蹤十年,家人已為他申請死亡宣告,妻子小紅也與隔壁老王再婚,但不久前老江重新出現,此時

()

A

。只要沒有辦理離婚手續,老江和小紅就還是夫妻;

B

。老江有權要求小紅解除與老王的婚姻關係;

C

。老王和小紅的婚姻合法、有效;

D

。老江和小紅的婚姻關係將自動恢復。

點選下方空白處獲得答案

C

解析

:根據《民法典》第51條規定,被宣告死亡的人的婚姻關係,自死亡宣告之日起消除。死亡宣告被撤銷的,婚姻關係自撤銷死亡宣告之日起自行恢復。但是,其配偶再婚或者向婚姻登記機書面宣告不願意恢復的除外。因此小紅已經與老王再婚的行為是合法有效

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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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法典讀案例答問題》--被撤銷監護權還要支付撫養費嗎?

最高人民法院新聞局 廣東省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

09:28

【來源:揭陽市中級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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