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為群眾辦實事」二訴離婚悉心調解 破鏡夫妻再續前緣

俗話說“清官難斷家務事”,對於離婚案件的調解,往往是調離容易調合難。近日,永年區法院張西堡法庭幹警趙巍鍵、韓李松二人,在劉濤法官的指導下,經過不懈努力,讓二次起訴離婚的夫妻倆重歸於好,並收到了當事人送來的錦旗。

「我為群眾辦實事」二訴離婚悉心調解 破鏡夫妻再續前緣

今年9月,張西堡法庭劉濤法官受理了一起“老熟人”的離婚案件。去年5月,原告劉某起訴被告常某離婚,我院依法判決不準予離婚。時隔一年,劉某再次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條之規定,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後,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原告的這次起訴意味著,原被告雙方的婚姻即將結束。

我院依法向被告送達訴訟材料時瞭解到,夫妻雙方第一次判決不準離婚後,婚姻關係未能好轉的主因是婆媳關係,當事人之間感情基礎比較濃厚。透過聊天記錄,可以看到被告時常對原告噓寒問暖,共同討論孩子的日常和未來的生活。並且,原告明確提出,只要買了房子付完首付,兩人完全可以和好如初。劉法官因此叮囑趙、韓二人:夫妻倆的主要矛盾是房子問題,原告與被告母親保持適當的距離後,倆人之間隔閡和爭執自然也會減少,這種可能和好的案件,我們要做足工作,幫助他們“自愈”。

據此,兩名幹警積極開展庭前調解工作,對當事人分別進行勸說,以幫助二人緩和矛盾,重歸於好。同時,劉法官考慮到“心急吃不了熱豆腐”,先正常開庭,但並未立下判決,而是靜待以給被告主動挽救的機會。透過努力,被告母親的想法得到轉變,意識到年輕人需要自由的生活空間。最終,被告籌集錢款,順利交付首付,圓了原告心願,也給此案成功調解提供了新的契機。經過不懈努力,9月23日,張西堡法庭收到原告提交的撤訴申請,劉法官當即作出裁定,准許原告撤回起訴,本案順利告結。

劉法官說道:“對於婚姻家庭類糾紛,法官在辦理過程中,不僅要按規矩辦事,按程式辦案,更要按事實辦事,帶著人情味辦案。對於不合適的婚姻,解除婚姻是對彼此的負責,不枉餘生,而對於可以挽回的婚姻,法官的溫情執法,準確把握矛盾激化的癥結所在,對症下藥,充分給予當事人和好空間,便能挽救一個幸福家庭。這正是法院定分止爭的職能所在。”

時隔一月之後,10月20日,當事人的婆婆和姑姑兩人,一大早便趕到永年區法院,將“人民好法官,為民辦實事”的錦旗送至法庭,並激動地握著劉法官的手,激動地說:“感謝感謝,太感謝了,你們真的是太好了,挽救了我們快要破碎的家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