淺析不定期借款中擔保期限

淺析不定期借款中擔保期限

案例:2021年1月12日被告劉某向李某借款30萬元,用於生意週轉,被告趙某為一般保證人,未約定還款及擔保期限,同年3月份原告李某向被告催要,被告劉某稱現在沒有錢,等兩、三個月後自己生意賺錢了再給原告李某償還,原告未置可否,同年7月份原告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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