廈門一女子為生男孩,竟在網上買這個!結果……
因此,原被告雙方簽訂的買賣合同依法應予以解除,原告要求退還案涉商品及被告退還貨款6000餘元,具有事實和法律依據,予以支援[…]
閱讀全文因此,原被告雙方簽訂的買賣合同依法應予以解除,原告要求退還案涉商品及被告退還貨款6000餘元,具有事實和法律依據,予以支援[…]
閱讀全文法院經審理認為,案涉小狗系原告遺失物,被告帶回家中,原告尋得時狗已死亡,被告已將狗扒皮處理,故被告未能妥善保管他人遺失物,在保管期間具有重大過失,導致無法歸還案涉犬隻,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閱讀全文本案中,小劉父親支付了案涉房產的首付款,小劉負責償還每月按揭貸款,且雙方確認小劉在商品房預售登記上加上小陳的名字,是為了與小陳建立婚姻關係而進行的贈與,現小陳已與他人登記結婚,小劉希望與小陳建立婚姻關係的目的無法實現,即附條件贈與實現的條件[…]
閱讀全文某某公司積極採取措施解決排煙問題,對促使合同繼續履行起到積極作用,結合案涉房屋的租賃價格、空置原因、過錯比例等因素,法院酌定由某某公司承擔房屋空置期間的房屋租金7萬元[…]
閱讀全文在本團隊辦理的一則賠償案件中,就涉及到“就高不就低”原則及充分救濟保障原則,下面為大傢俱體講述該原則在本案中法院的裁判觀點及適用情況:案涉房屋未進行評估又存在評估不能的情況下,保障當事人居住權益作為首要考慮因素,鑑於房地產行業的特殊性,市場[…]
閱讀全文拆遷安置房屋被特定化為案涉房產後,董某強支付了面積差價款,並於查封前合法佔有案涉房產,且未能辦理產權登記並非其自身原因所致,其對案涉房產依法享有的物權期待權足以排除強制執行請求法院予以支援[…]
閱讀全文鑑於安桐物業公司認可案涉《最高額抵押合同》上所蓋的該公司印章及法定代表人個人印章的真實性,二審判決認定其在公章管理上存在不當,對案涉抵押合同無效存在過錯,並判令其對吉瑞公司案涉債務不能清償部分承擔50%的補充賠償責任,並無不妥[…]
閱讀全文代某自行將其房屋拆除是為配合A區政府實施漢梁文化公園二期專案建設,不能以拆除行為發生在徵收決定作出前而否定二者之間的關係,A區政府應對代某予以適當補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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