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原件借條去起訴,為何敗訴?
法院審理認為,原告葛某某與被告徐某之間發生借貸關係,但被告有證據證明償還了涉案借款[…]
閱讀全文法院審理認為,原告葛某某與被告徐某之間發生借貸關係,但被告有證據證明償還了涉案借款[…]
閱讀全文在沒有證據證明老鄭存在過錯的情況下,原告小陳作為駕駛車輛的操作人員,應對事故的發生負全部責任[…]
閱讀全文近日,北京網際網路法院審結了宋某訴譚某等網路購物合同糾紛一案,判決消費者在網購95新商品後進行測試使用,不影響商家二次銷售,屬於“七天無理由退換貨”範圍,支援退貨退款[…]
閱讀全文最後,法院認定,鑑於楊某在對該借條被撕爛的具體情形及債務催收的描述上不符合常理,且重新貼上起來的借條不足以證明他和張某之間還存在債務關係,其起訴要求張某償還借款的證據不足,故判決撤銷一審的判決結果,駁回原告的全部訴訟請求[…]
閱讀全文最後,法院判決如下,為保護當事人合法的民事權益,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條、第一千零六十條的規定,被告丁某某和第三人微播公司從本判決生效之日起十日內分別向原告返還打賞贈與款10[…]
閱讀全文深圳德訊須取回採購訂單所涉及存貨(包括成品、半成品及原材料),如深圳德訊取回的成品、半成品及原材料的實際型別或數量與原告向法院提交的存貨清單有偏差的,深圳德訊有權從上文提及的賠償金額人民幣947[…]
閱讀全文二、行為人因過錯侵害他人民事權益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閱讀全文本案中,原告趙某之父與被告吳某某之母系同胞親兄妹關係,原告趙某與被告吳某某系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屬於法律規定禁止結婚的情形,故原告趙某主張其與被告吳某某的婚姻無效,應予支援[…]
閱讀全文法院認為,被告在出口該產品時申報總價為684美元,被告未經兩原告許可,為生產經營目的製造、銷售侵犯兩原告專利的氯蟲苯甲醯胺原藥,該行為構成侵權[…]
閱讀全文法院經審理後認為,原告王某在竊取被告的荔枝時,被告袁某見狀後上前呵斥並追趕,在此過程中,雙方並無肢體接觸,王某摔倒被抓獲時已經受傷,袁某僅是將其按倒在地,並無毆打等行為,當其聲稱已受傷流血,袁某便鬆手作罷,後雙方選擇了報警處理[…]
閱讀全文”原告為證明其主張向法院提交了三張欠條,稱均為王小乙本人書寫,雖然簽名風格不一樣,但欠條內容、欠款金額、手機號碼、欠款日期均出自被告一人,並且王小乙的父親有時候也喊王小乙為王乙[…]
閱讀全文本案中,被告與原告之借貸關係較為明確,因被告無力償還,遂與原告協商簽訂《房屋買賣協議》,可謂意思表示真實合法,並無不妥之處,依據協議規定,被告有協助原告辦理房屋過戶手續的義務[…]
閱讀全文在格蘭衛浴官方網站(手機版)“形象代言”頭圖中可見原告肖像,點選進入後亦可見原告的大幅肖像,並附有“著名影視紅星:劉濤”的文字及原告的簽名體文字,配文將原告的肖像與被告商品關聯使用,形成廣告語“國民好媳婦國民好衛浴”[…]
閱讀全文記者從濟南歷下區法院獲悉,日前,該案審結一起故意傷害案,陳華(化名)因將三輪車放置在繁華商業街牛達隊(化名)的攤位前,影響了牛達隊正常經營,平日關係還算不錯的雙方發生爭執,繼而廝打在一起,後陳華持刀返回,一刀捅向牛達隊的右側腰部後逃跑,致對[…]
閱讀全文被告在朋友圈公開發布聊天截圖,造謠、誹謗、誣陷,汙衊原告系老賴等行為,引起同行從業人員的議論,嚴重影響原告的社會評價、現實生活及身心健康,請求人民法院判令被告:立即停止在其微信朋友圈釋出侵犯原告名譽權的行為[…]
閱讀全文抄襲菌先給大家再說一下隱私權和肖像權,這些簡單點,1關於被告抄襲菌是否侵害原告姚舜熙的隱私權:法院認定:本案中,涉案文章所釋出的原告照片及簡歷資訊系網路上公開可查的資訊,並非個人隱私的範疇,舉報信件以及錄音內容亦不涉及原告的個人隱私,故對於[…]
閱讀全文12月7日,北京全景視覺網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全景視覺”)作為原告新增一條開庭資訊,被告為石家莊新興中醫面板病醫院,案由是侵害其他著作財產權糾紛[…]
閱讀全文根據相關服務協議約定,被告有權使用原告個人資訊,根據其個性化需求,以簡訊方式傳送商業廣告,原告有權在收到商業廣告後透過簡訊等方式行使退訂權利,符合網際網路平臺商業運作模式的資訊推送特徵[…]
閱讀全文承辦該起不當得利案件的輝縣市人民法院任貴麗法官閱卷後得知原告李某某住在千里之外的甘肅省,為了方便當事人和及時全面熟悉案情,就臨時組建了一個微信群[…]
閱讀全文近日,永年區法院張西堡法庭幹警趙巍鍵、韓李松二人,在劉濤法官的指導下,經過不懈努力,讓二次起訴離婚的夫妻倆重歸於好,並收到了當事人送來的錦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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