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西女子獨自養家入不敷出鬧離婚, 丈夫給她算了筆賬: 我沒吃軟飯

婚姻是一場長期的修行,感情是基礎,物質是保障,二者缺一不可。

然而很多時候,在長期婚姻家庭生活中,人們逐漸消磨了感情,物質的作用日益凸顯,追求很多不切實際的東西,使物質的需求量增大,就會導致入不敷出,這時候感情究竟還能不能修補因為物質的難以滿足而產生的家庭裂痕呢?

廣西女子獨自養家入不敷出鬧離婚, 丈夫給她算了筆賬: 我沒吃軟飯

女子韋某今年40多歲,和很多同齡人一樣,韋某從學校畢業之後經歷過一段短暫的婚姻,離婚後投身商海,在廣西玉林市市區開了一家美容產品批發店,工作雖然辛苦但收入還是相當客觀的,招來周圍人的豔羨。

在創業過程中,韋某認識了同在玉林經商的離異單身男子林某,因為兩人年紀相仿,又有類似的經歷,在接觸之後很快墜入了愛河。經過花前月下的談情說愛,兩人於2013年辦理了結婚登記,韋某很快生下了兒子君君。

我是京子光,以案說法普及法律知識,歡迎閱讀。

兩人都曾經歷過婚姻的洗禮,又都在商海馳騁,也有共同的話題,還有可愛的小寶貝,要說這樣的婚姻應該愈加穩固才是。然而很多事情並非我們看到的和想到的那樣簡單,很多家庭的裂痕都是在不經意間開始撕裂的。

廣西女子獨自養家入不敷出鬧離婚, 丈夫給她算了筆賬: 我沒吃軟飯

韋某雖然收入較高,但不時需要出差進貨,外出推廣銷售產品,自從兒子出生之後,韋某幾乎很少陪伴,也根本無暇顧及。林某雖然收入較少,但工作相對來說比較休閒也比較自由,日常照料兒子君君的時間相對多一點,與兒子的感情更加深厚一些。

為了彌補這種缺憾,韋某總是將金錢放在首位,儘可能地承擔了家庭全部支出,當然生活檔次也不是一般人可比的。後來為了生活方便,韋某和林某還貸款在玉林了房產和車子,每月的負擔並不輕。

這種日子要是有一定物質基礎完全沒有任何問題,可天有不測風雲,進入2019年之後,由於某些原因,韋某無法外出推銷,生意也是一落千丈,雖然夫妻兩人想盡辦法,但依然無法改變收入銳減的狀態。

可是支出上去了,想要調整下來很難,為了維持體面,韋某隻有借錢支撐維持著家庭,而林某因為無法掙到錢,脾氣也一天天見漲,不僅經常和韋某鬧矛盾,還藉機毆打兒子出氣,家裡鬧得雞飛狗跳,無法安身。

眼見日子是過不下去了,獨木難支的韋某便提出了離婚的要求,這一下更是刺激了林某,雙方成見日深,最終韋某於2022年9月向當地法院提出離婚訴訟,雙方因孩子撫養和財產問題再生糾葛。

廣西女子獨自養家入不敷出鬧離婚, 丈夫給她算了筆賬: 我沒吃軟飯

庭審中,雙方對財產和債務的分配沒有意見,但對兒子君君的撫養問題卻寸步不讓。林某認為,韋某的工作性質決定其經常要外出,根本沒有時間帶兒子,更遑論對其進行教育,如果在家撫養君君,甚至連自己都養不活,因此君君應該歸自己撫養。

韋某則對林某充滿了指責,認為林某一直以收入少為由從不負擔家庭支出,自己更不清楚林某每月收入多少錢,支出的用途也不知道,婚後全靠自己獨自養家餬口,如果孩子離開了自己,林某很難撫養,因此孩子應當歸自己撫養。

林某對韋某的指責不置可否,並給韋某算了一筆賬,表示自己大部分時間和精力在帶孩子,並沒有完全依賴韋某的收入生活,而且在家庭當中自己的付出也相當大,並不亞於在外奔波的韋某,自已也完全有能力單獨撫養孩子。

其實夫妻兩人爭論的焦點在於雙方收入不匹配,雙方都認為自己在家庭中處於主導地位,特別是韋某認為養家餬口全靠自己,丈夫沒有將收入納入家庭開支,有“吃軟飯”的嫌疑,現在家庭因經濟原因即將崩潰,林某要負很大的責任,當然也無法供養孩子。

另一方面原因在於,雙方都不相信對方有能力單獨撫養孩子。離婚訴訟中子女撫養是個頗受爭議的問題,一般情況下,法院也是從有利於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權益出發,結合父母雙方的撫養能力和撫養條件等具體情況進行判定的。

廣西女子獨自養家入不敷出鬧離婚, 丈夫給她算了筆賬: 我沒吃軟飯

子女由誰撫養的問題在夫妻提出離婚,並確實感情破裂的情況下,分兩種情況決定。首先兩週歲以下的子女,一般是隨母親生活,但如果母親患有久治不愈的傳染疾病,子女不宜與其共同生活的,還有女方有撫養條件不盡撫養義務的,都可以判定給父親撫養。

其次,在孩子尚無主觀判斷能力,又已經年滿2週歲以上的情況下,是由父母雙方先協商,協商不成的,如果父親和母親均要求隨其生活,就要從有利於子女的方面來優先考慮。

這其中是有條件的,如果一方已做絕育手術或因其他原因喪失生育功能的,子女隨一方生活時間較長,隨意改變生活環境對其健康成長明顯不利的,一方無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均可以作為有利於子女的條件考量。

第三,子女已經年滿8週歲以上的未成年人,父母雙方對於隨父隨母生活發生爭執時,應該考慮子女的意見,在有利於保護子女利益的前提下,可以父母雙方協商輪流撫養子女,也可以完全依據子女的情況和意見,判定其歸屬父親或者母親進行撫養。

廣西女子獨自養家入不敷出鬧離婚, 丈夫給她算了筆賬: 我沒吃軟飯

第四,子女撫養費是由不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進行支付,但這個撫養費是有嚴格標準的,並非漫天要價。當然也會根據子女的實際需求、父母雙方的負擔能力和當地的實際生活水平確定。一般情況下,有固定收入的,撫育費一般可按其月總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給付。

本案中,韋某和林某均為二婚,婚後共同生育兒子君君,從雙方多年共同生活的經歷來看,還是具有一定感情基礎的。從財產和債務分割狀態來看,雙方的感情並未完全破裂,最主要的是因為孩子的維繫,雙方都在為對方考慮。

由此可以看出,韋某和林某的感情並未破裂,並不符合判決離婚的構成要件。但雙方又因為長期缺乏溝通形成了裂痕,對彼此的行為都不理解,所以導致鬧到要離婚的地步。

為了切實挽回這段瀕臨崩潰的婚姻,讓這個家庭破鏡重圓。2022年10月,承辦法官組織雙方進行了調解,經過耐心聽取雙方訴求,動之以情曉之以理的勸說,將離婚對家庭、子女帶來的後果一一例舉,引導雙方互相尊重、互相關愛、溝通交流。

最終林某認識到自己確實沒有承擔應有的家庭責任,而韋某也意識到自己的強勢和疏離給林某以及孩子帶來的負面情緒,今後應該多溝通和關愛,在承辦法官的努力下,瀕臨離婚的夫妻重歸於好,韋某也撤銷了訴訟,帶著孩子回了家。

夫妻本無隔夜仇,何必針尖對麥芒。夫妻之間過日子,沒有絕對的對錯,關鍵還是心裡有沒有家庭,有沒有對方,如果這個問題解決了,任何的艱難困苦都不會拆散家庭,相反,在困難面前,家庭的基石會更加穩固。

廣西女子獨自養家入不敷出鬧離婚, 丈夫給她算了筆賬: 我沒吃軟飯

如果動不動就離婚,連給別人解釋和溝通的機會都不給,一旦反映過來良人難求,恐怕一切已經晚了。所以,離婚並不是解決夫妻矛盾的最佳選擇,一定要三思而後行。(本文主要目的是以案說法,普及法律知識,人物均為化名,請勿對號入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