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一男子販賣“笑氣”被判非法經營罪

西安一男子販賣“笑氣”被判非法經營罪

本報訊 (記者 賀雪麗 通訊員 李熹微 許 穎)近年來,由於“笑氣”價格低,獲得渠道簡便,加之其危害性易被忽視,成為了毒品的平價替代品,悄然興起於酒吧、學校等地。近日,陝西省西安市新城區人民法院公開審理了一起非法經營案,被告人李某某因非法經營“笑氣”獲刑七個月。

法院經審理查明,被告人李某某為牟取非法利益,未取得相關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自2020年以來,以20元一瓶或者26元一瓶的價格從上線處購買“笑氣”,後透過網路向不特定人群以40元一瓶或50元一瓶的價格出售。2020年10月,正在運輸“笑氣”的李某某被民警抓獲,並現場查獲鋁製氣瓶45個,經抽樣鑑定,均檢出一氧化二氮成分。經審查,被告人李某某非法售賣“笑氣”,與下線交易額共計60125元,未售“笑氣”金額1320元,非法經營數額共計61445元,違法所得7000餘元。

法院審理後認為,被告人李某某在未取得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的情況下非法經營一氧化二氮,非法經營數額61445元,擾亂市場秩序,情節嚴重,其行為已構成非法經營罪,故對被告人李某某判處有期徒刑七個月,並處罰金1萬元;同時責令被告人李某某退繳違法所得,依法沒收上繳。(賀雪麗 李熹微 許 穎)

(人民法院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