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判例:行政行為確認違法後,當事人再行提起行政賠償訴訟無需經賠償義務機關先行處理

段英向本院申請再審稱:(一)一、二審法院未經開庭審理認定其未先向賠償義務機關提出賠償申請,與事實不符,遼寧省高階人民法院(2015)遼行終字第00294號行政判決確認大東區政府強拆其父親段潤堂的房屋行為違法,之後其多次請求大東區政府賠償其父[…]

閱讀全文
頂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