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工辭職後未被下家錄用,可要求賠償嗎?

職工辭職後未被下家錄用,可要求賠償嗎?

但綜合丁某的訴請和陳述,可以看出丁某實際是基於信任QL公司即將與之建立勞動合同關係而向原單位提出了辭職,其要求QL公司賠償的也是這一期間的工資損失,所以,其實際是依據《民法典》第五百條,主張QL公司賠償惡意磋商,違背誠信原則的締約過失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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