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南:買了2.8萬的藥,腫瘤沒治好!吃了“神藥”起一身疙瘩!

吃保健品或者“神藥”能治病,這樣的說法千萬別信!有兩位老奶奶就中了招!

雲南:買了2.8萬的藥,腫瘤沒治好!吃了“神藥”起一身疙瘩!

案例一

八旬奶奶買保健品被坑2。8萬元

3月16日,今年87歲的胡奶奶爆料稱她被騙了。胡奶奶介紹,她是昆明某工廠退休職工,家住滇緬大道一個小區裡,幾年前老伴去世了,她就和兒子一起居住。她和兒子都患有腫瘤,一直都在想辦法治療。2018年5月的一天,她下樓逛街時,路過滇緬大道上的一家賣保健品的店,推銷人員看到她,就把她拉進店裡“聽課”,店老闆在講解中,鼓吹這些保健品能治療腫瘤,可以防止腫瘤擴散。

在店老闆的吹噓下,胡奶奶一共買了4份保健品,每份價格為7140元,總共花費了28560元。買的時候,店老闆還說送4個枕頭,至今枕頭也沒送。按照店老闆的吩咐,胡奶奶把這些保健品都吃了,身上的腫瘤並沒有消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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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來,胡奶奶去找店老闆討說法,但只要去到其店裡,老闆就想辦法離開,讓員工應付,每次都不了了之。去年7月份左右,這家保健品店改行開始賣太陽能。胡奶奶瞭解到,老闆還是同一個人。

對此,昨日,記者打電話採訪了店老闆,他說:幾年前,公司確實在做保健品銷售,後來,不景氣倒閉了,改行做太陽能了。隨即,店老闆結束通話了電話。胡奶奶現在該如何維權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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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支招:

可要求退款並索賠3倍賠償

西山法院員額法官姚琳認為,如果老人陳述屬實,該經營者在向胡奶奶銷售保健品時,存在虛假宣傳,胡奶奶作為消費者可以依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的第55條的規定,可以要求退款,並索賠3倍賠償。

首先,應確定就所涉保健品與胡奶奶形成買賣合同關係的主體。在胡奶奶購買保健品時,向胡奶奶出具收據等購物憑證或者收款的主體,系與胡奶奶形成買賣合同關係的相對人。無論該主體之後經營範圍是否發生變化,其仍是買賣合同的相對方;其次,有證據可以證實該主體作為經營者在銷售所涉保健品時存在欺詐行為。最後,根據胡奶奶支付的貨款金額,在該經營者存在欺詐行為的情況下,就可以主張“退一賠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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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二:

吃“神藥”長一身疙瘩

昨日,家住董家灣的楊奶奶向記者反映,自己花6000元購買了一盒包治百病的“神藥”,沒承想自己原有的慢性病沒治好,這盒“神藥”還把自己吃進了醫院。

“我的身體一直不太好,被慢性病纏身了很多年,有一天家裡收到了一本介紹藥品的書,上面還寫著‘國藥準字號’‘軍藥秘方’‘國家首次公開’的字樣,而且書裡一直在介紹那個藥的好處,高血壓,冠心病……我身上有的病都能治,我就相信了,馬上購買了。”吃了“神藥”以後,楊奶奶的身體不但沒有好起來,全身還起了小疙瘩,經醫生檢查後發現是維生素食用過量導致的過敏反應。

“吃藥過敏以後,我就再也聯絡不到賣藥的人,打電話也不接,他們換了七八個電話號碼聯絡我,出問題以後一個號碼都聯絡不上,給我賣藥的人也消失了。”楊奶奶激動地說,當時為了買“神藥”,還向鄰居借了1000元。“我就想找到他們,把藥退掉,讓他們把錢還給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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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文無關

律師支招:

保留藥品向消協投訴

雲南雲都律師事務所吳濤律師認為,根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消費者在購買商品或接受服務的過程中出現侵權行為,可依法追究產品生產者和銷售者的責任。楊女士吃了保健品身體出現了過敏反應,在聯絡不到銷售者的情況下,可以追究保健品包裝上所寫的生產廠家的責任。

因此,建議楊女士保留藥品,到消費者協會進行投訴。“對於這種情況,首先要對藥品做一個鑑定,看是否符合保健品有效成分,產品組成和產品說明裡的組成是否一致,是否有產品批號等,如果檢測出藥品確實存在問題的話,也可以透過司法途徑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同時,吳律師提醒廣大中老年消費者,現在線上銷售渠道越來越多,很多產品也存在魚龍混雜的情況,很多老年人容易輕信賣家的一些“銷售套路”,從而上當受騙。大家在消費的時候要注意核實廠家資訊、生產批號等資訊,不要聽信簡訊、微信推銷,一旦發現被騙,維權成本極高,經常連維權物件都找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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