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知道民眾愛喝酒,古代有些統治者為何依然要頒佈“禁酒令”?

“酒”在中國文化中是一個意義很複雜的事物,它包含和寄託了個人的情感和精神,中國人愛喝酒,但也“恨”酒,這是非常矛盾的。李白寫“愁多酒雖少,酒傾愁不來”,可有時他又說“抽刀斷水水更流,舉杯消愁愁更愁”,可見在不同的心境下,“酒”的作用是完全不同的,人們對它的態度也是不同的。豪邁的李白又說“且樂生前一杯酒,何須身後千載名”。

可士大夫和史學家並不這樣認為,因為在他們看來酒往往是導致亡國的罪魁禍首,也是統治腐朽黑暗的表現,如杜甫那句“朱門酒肉臭,路有凍死骨”以及商紂王“酒池肉林”都成為了黑暗統治的最佳描述。都知道中國是一個有著悠久飲酒歷史的國度,但很多人可能並不知道在中國古代很多統治者都頒佈過“禁酒令”。

明知道民眾愛喝酒,古代有些統治者為何依然要頒佈“禁酒令”?

除了統治者自己愛喝酒,他們也明知道民眾愛喝酒,為什麼這些統治者卻還是要頒佈“禁酒令”呢?今天就來跟大家說說這件事。

禁酒之穩定社會秩序和統治

最早可追溯的“禁酒令”是在夏朝大禹時期,《戰國策·魯共公擇言》中記載了這件事,說的是堯的女兒讓一個叫儀狄人釀酒,隨後將酒送給了大禹,後者品嚐以後覺得很甘美,但是卻因此疏遠了儀狄,並且還頒佈了禁酒令,

“絕旨酒,曰:後世必有以酒亡其國者。”

這是最早的關於禁酒的說法,不過真正以法律形式頒佈“禁酒令”則要等到周朝時期,鑑於商紂王因終日沉湎酒色,最終導致商朝滅亡的教訓。周朝建立以後,周公旦制定了《酒誥》在衛國進行禁酒,他認為“酒”是大亂喪德的東西,很多國家都是因為沉湎酒色最終才導致亡國(越小大邦用喪,亦罔非酒惟辜),所以周公旦開始推動禁酒。

明知道民眾愛喝酒,古代有些統治者為何依然要頒佈“禁酒令”?

不過,周朝是極為重視禮法和祭祀的朝代,在祭祀的時候往往需要用到酒,在這一基礎上週公旦對“禁酒令”稍微放寬了範圍,規定只有祭祀的時候才能飲酒(飲惟祀,德將無醉),而且規勸人民要用德行約束自己,不要放縱自己酩酊大醉。

此外為了防止民眾聚眾飲酒,周公旦規定一旦發現有人聚眾飲酒,格殺勿論,其嚴厲程度可見一斑,

“厥或誥曰:‘群飲。’汝勿佚。盡執拘以歸於周,予其殺。”

不過需要注意的是,周公旦頒佈的“禁酒令”只在衛國實施,它的政治意圖十分明顯,因為衛國屬於“三監之國”。什麼叫“三監之國”?是指周朝成立以後,周人採取“以殷治殷”的政策,用以前殷商的貴族來治理殷民,又在殷商的舊都附近建立了邶、鄘、衛三個國家來監視管理殷商子民,這就是所謂的“啟以商政,疆以周索。”

明知道民眾愛喝酒,古代有些統治者為何依然要頒佈“禁酒令”?

而《酒誥》的頒佈顯然帶有這樣的政治意圖,其作用就是防止殷商子民飲酒作亂,不過最後還是發生了“三監之亂”,這標誌著周公旦的“禁酒令”實際上以失敗而告終。秦朝時期也有“禁酒令”,不同的是此“禁酒令”是指不準百姓私自釀酒出售,否則構成大罪,《睡虎地秦墓竹簡》中就有明確記載說

百姓居田舍者毋敢?(酤)酉(酒),田嗇夫、部佐謹禁御之,有不從令者有罪。

漢承秦制,漢初的時候明確有規定

三人以上無故群飲酒,罰金四兩

(《史記·

孝文字紀

》注),不過漢初以後由於缺少具體案例,因此不得而知這一“群飲酒”之禁令是否依然得到遵循,不過漢朝對“禁酤酒”,即禁止民眾私自釀酒出售規定的十分嚴格,這在《漢書》中記載的比比皆是。這是因為古代統治者從經濟角度出發為了維護榷酒專賣制度。

民眾喝酒可以,但是不能私自釀造和出售。不過這一制度後來又演變為稅酒制度,民間可以賣酒,但是必須向官府上交酒稅。綜上所述,古代時期禁止民眾飲酒的情形並不多見,這種“禁酒令”主要表現為榷酒專賣制度,將民眾釀酒和賣酒的權利給限制起來,但並沒有禁止民眾飲酒。反向思考,古代官府實施榷酒專賣制度,實際上不過是想把利潤掌握在自己手中。

明知道民眾愛喝酒,古代有些統治者為何依然要頒佈“禁酒令”?

漢武帝打擊匈奴,頻繁發動戰爭,不惜公開賣爵位,還創造了變相的“禁酒令”,就是榷酒制度,規定酒只能由官家來專賣。此後,許多統治者的“禁酒令”也多是以這種形式表現的,隋唐時期國力強盛,禁酒法令稍有寬鬆,尤其是唐朝人愛喝酒那是出了名,在宋朝時期,榷酒制度得到完善,民間只要有了許可也可以賣酒。

元朝時,成吉思汗討厭喝酒誤事的人,所以元朝初期的“禁酒令”也如此表現,並不是禁止民眾飲酒,而是禁止私自釀酒出售,因此立下了

有私造者,財產子女入官,犯人配役

的規定。但可以看到也只是禁止私自釀酒賣酒,而非禁止飲酒,實際上蒙古人自身就有愛喝酒的習慣,完全禁止飲酒幾乎是行不通的。

可見,我國古代的“禁酒令”的發展主要表現為禁酒、榷酒向稅酒的趨勢,政府要增加稅收,自然不可能完全杜絕酒的存在,沒有人飲酒,自然就沒有必要造酒,這對於古代稅收本就不大的朝廷來說無疑是種損失,何況達官貴族的飲酒之風遠比平民繁盛,不然何來“朱門酒肉臭”之說呢?

禁酒之為保護糧食

明知道民眾愛喝酒,古代有些統治者為何依然要頒佈“禁酒令”?

糧食是釀造酒的主要原料,然而在生產效率低下的古代,許多時候往往連肚子都填不飽,又何來多餘的糧食去釀造酒呢?所以這就促成朝廷為了保護糧食,有些時候不得不頒佈“禁酒令”禁止民眾私自釀酒。《三國志·簡雍傳》記載了一個有趣的故事說,劉備剛到成都的時候,因為遇到一場大旱,導致顆粒無收。

一方面為了保護糧食,二來為了籌措軍糧,於是劉備頒佈了“禁酒令”,禁止民眾釀酒,

時天旱禁酒,釀者有刑

。結果有一天有官吏發現有人家裡私藏有釀酒的工具,準備將此人抓起來論罪,簡雍得知後說他雖然有釀酒的工具,但是沒有釀酒不能論罪,這才放過此人。

同樣的故事也發生在曹操身上,為了防止民眾私自釀酒導致軍糧無法籌措,再加上當時那些建安文人嗜酒成風,曹操於是頒佈了“禁酒令”。結果第一個站出來反對他的就是孔融,後者寫了一篇《難曹公表制酒禁書》譏諷曹操,並反對禁酒。

明知道民眾愛喝酒,古代有些統治者為何依然要頒佈“禁酒令”?

他在文章裡說

古先哲王,類帝桎宗,和神定人,以濟萬國。非酒莫以也。故天垂酒星之耀,地列酒泉之郡

,然後列舉了很多古代名人喝酒的故事,最後得出結論說

由是觀之,酒何負於治者哉

,以此反對曹操禁酒。曹操收到信以後又回了一封信給孔融(原文散落),後者收到信以後也再度寫信反駁曹操,從心中內容大體可以看出曹操舉了一些古代名人喝酒誤事的例子為自己辯解。

孔融二度回信給曹操說

昨承訓答,陳二代之禍,及眾人之敗,以酒亡者,實如來誨

,儘管孔融承認喝酒誤事,但是他堅持認為

夏、商亦以婦人失天下,今令不斷婚姻。而將酒獨急者,疑但惜谷耳,非以亡王為戒也

。不過,孔融的反對並沒有讓曹操妥協,在當時天下紛爭不斷的情況下,糧草就是資本,最後“禁酒令”依然得以實施。

明朝時期的朱元璋為了保護糧食也頒佈了極為嚴厲的“禁酒令”,起初,他以

民間造酒糜費

為由禁止民眾釀酒,更嚴厲的地方在於連釀造酒的糯米朱元璋都不準種植,

無得種糯,以塞造酒之源

,後來朱元璋的愛將胡大海的兒子因為觸犯了“禁酒令”,為了嚴明軍紀,朱元璋不得不他處死,這也導致胡大海最終絕後。

初,太祖克婺州,禁釀酒。大海子首犯之。太祖怒。

明知道民眾愛喝酒,古代有些統治者為何依然要頒佈“禁酒令”?

到了清朝乾隆年間時,因為“禁酒”還鬧出了一場朝野大爭論,事情的起因是因為內閣學士方苞向剛剛即位的乾隆皇帝上奏說:

民生日匱,請禁燒酒,禁種菸草,禁米穀出洋

,理由是

夏末秋初,水旱豐歉,十已見八九

,簡單而言就是說由於正值災荒之年,許多糧食還被拿去釀酒,實在是浪費,另一方面民眾喝酒以後喜歡鬧事,造成載在

秋審之冊,十常二三

的現象。

所以方苞建議乾隆皇帝實施“禁酒”,乾隆同意了前者的奏請,於是頒佈了“禁酒令”。結果此令一出令朝野譁然,各方反對者此起彼伏,其中直隸總督孫嘉淦反對的聲音最大,他經過實地考察後堅決反對這道“禁酒令”,並對乾隆皇帝上奏說:

若燒酒則用高粱,佐以豆皮、黍殼、穀糠,麴以大麥為之,本非朝夕所食,而豆皮、黍殼、穀糠之屬,原屬棄物,雜而成酒,可以得價,其糟可飼六畜。化無用為有用,非作無益害有益也——《清史稿·孫嘉淦傳》

明知道民眾愛喝酒,古代有些統治者為何依然要頒佈“禁酒令”?

最後向乾隆皇帝請求說廢除“禁酒令”道:

今欲禁燒酒而並禁黃酒,則無以供祭祀、賓客、養老之用……本為民生計,而滋擾乃至此,則立法不可不慎也。

在朝野的壓力之下,乾隆皇帝最後不得不廢除“禁酒令”,最終才平息了這場爭端。

綜上所述,可見古代的“禁酒令”並不是完全禁止民眾飲酒,一來是為了維護統治階級的利益,將釀酒的權利收歸國有,民間百姓不得私自釀酒,以此增加朝廷的稅收;其二則是為在特殊時期保護糧食,如戰亂時期,災荒時期,這是由於古代生產效率不高,所以在這一時期有必要保護糧食維持軍隊和社會的生存需要。

中國是擁有悠久的釀酒、喝酒歷史的國家,想要輕易的禁止喝酒並非易事,要是唐朝禁酒,估計就沒有李白這位酒中仙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