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總深化女職工權益保護,推動專項集體合同簽訂

吉林省總深化女職工權益保護,推動專項集體合同簽訂

為更好維護女職工的合法權益和特殊利益,充分保障女職工的勞動安全和身體健康,將女職工維權工作納入程式化、規範化、法制化軌道,3月1日,吉林省總工會印發《關於進一步深化女職工權益保護專項集體合同工作的意見》,明確力爭用3年時間,實現建制企(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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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7種做法違法!

這7種做法違法!

《勞動合同法》第40條規定,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簡言之,當用人單位與員工已就工作內容、績效考核標準進行約定的,則按照約定內容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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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莞,漲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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確定和調整小時最低工資標準,主要考慮在月最低工資標準的基礎上,個人需承擔單位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和基本醫療保險費因素,同時適當考慮非全日制勞動者在工作穩定性、勞動條件和勞動強度、福利等方面與全日制就業人員之間的差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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